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七年來 江河湖泊發生了哪些變化?

今天(6月1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水利部副部長陳敏出席介紹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記者提問,請問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七年來水利部採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樣的進展,七年來江河湖泊面貌發生了哪些變化?

陳敏表示,河湖長制是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這項制度實施七年來水利部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在建立制度體系方面,黨政領導負責制是河湖長制的核心,全國31個省份均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級總河長,省、市、縣、鄉、村共設立了五級河長和湖長,共120萬名河湖長,實現了每條河流都有人管理,並建立了河湖長動態調整和責任遞補機制,保障了河長的責任不斷檔。

在完善工作機制方面,在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鬆遼、太湖七個流域全面建立了流域省級河湖長聯席會議機制,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聯防聯控聯治,充分發揮河長+警長、河湖長+檢察長等機制的作用,強化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以檢察公益訴訟協作強化水行政執法過程當中解決重點和難點問題。

在推進保護治理方面,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制度優勢,重點整治河湖亂象,清理整治河湖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四亂突出問題24萬個,拆除違建1.46億平方米,清理垃圾9800餘萬噸,打擊非法採砂船1.8萬餘艘,開展了一系列河湖保護專項行動,比如長江岸線利用項目清理整治,騰退了長江岸線162公里,復綠了1225萬平方米,在丹江口守好一庫碧水專項整治中恢復防洪庫容1448萬立方米,拆除網箱2.44萬平方米。

在打造幸福河湖方面,幸福河湖是指能夠適應新時代高質量發展要求,具備安瀾通暢、清潔健康、生態宜居、和諧富足、造福人民特徵的現代化江河湖泊,目前累計完成9800多個河湖健康評價,建立起了河湖的健康檔案,會同財政部支持地方62個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帶動各地打造了幸福河湖3200多條,羣衆身邊的河湖更加和暢,水清、岸綠、景美,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

(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