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最嚴!臺中市放毛孩趴趴走直接罰1萬5 遛狗沒牽繩也罰

臺中規定,以後飼主未幫寵物繫上牽繩經勸導未改善,將開罰3千到1萬5千元的罰鍰。(圖/記者邱顯燁拍攝)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繫上牽繩保護自己的毛小孩也保護他人。毛孩出入公共場所未系牽繩甚至放養,一直高居動保檢舉案件第一名,爲加強執法,立法院已修正動保法,未來毛小孩出入公共場所,若沒有7歲以上的人陪同直接開罰,臺中市則進一步規範,若出入未幫毛小孩繫上牽繩也將開罰3千到1萬5。(ETtoday寵物雲有IG了,快按追蹤:https://goo.gl/MyKwZB)

臺中市動保處表示,飼主任毛孩在公共場所趴趴走,除了讓毛孩置身險境外,也大大提高了走失風險,伴隨而來的大小便未清理以及交通意外,常常引發社區鄰里間的爭執衝突。立法院已於107年5月22日通過動物保護法第31條修正案,未來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若無7歲以上之人伴同,將不再勸導,直接裁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過去曾發生多起寵物未系牽繩出而意外死亡的悲劇。(圖/翻攝梨視頻

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則進一步規範,飼主除伴同在側外,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煉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若經勸導逾時未改善,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也呼籲,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將於今年11月3日盛大登場,身爲友善動物的臺中市大家庭的一分子,毛孩們當然不能錯過這場國際盛事,在營造友善動物社會的同時,身爲好主人一定要先以身作則,伴同毛孩出門並使用牽繩,保障毛孩安全也贏得其他民衆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