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黃健庭「2原因」接受監院副院長提名 不能得到國民黨祝福...我寧可退出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監察院院長人選傳出由國民黨籍的前臺東縣健庭出任,結果遭到藍綠營砲火攻擊。對此,黃健庭本人19日發聲明迴應。

▲黃健庭將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監察院副院長提名爭議。(圖/記者屠惠剛攝)

【黃健庭聲明全文

有關被提名監察院副院長一事,健庭在此感謝媒體先進及各界的關心指教,並說明如下:

一,這次被提名,我非常意外,謝謝總統的肯定,我決定接受因爲:1,這是一個超越黨派,可以獨立行使職權,爲國家社會做事的職務。2,以我過去22年民意代表和行政首長歷練,我相信我可以扮演人民公務體系之間最好的橋樑,不只是監督,還要幫助公務員「勇敢做對的事」。

二,事前我親自向江啓臣主席面報此事,他了解監察院是一個「超越黨派,獨立運作」的機關,監察委員向來是由各黨派推薦組成,是爲國家效力,不是爲政黨。之前,馬英九總統也曾提名多位綠營人士出任監察委員。我特別跟主席強調:健庭是國民黨的終身黨員,永遠是藍營的一份子,至於擔任中華民國的監察委員,是否要先停止黨權,健庭絕對尊重黨紀的處裡。

三,關於我仍在上述的司法案件,簡單陳述如下:

1.這個案子延宕了十幾年,我承受了很大的冤屈。任內的決儘管貪污的部分,每一審,法院都判決無罪,事實證明我本沒有貪污。但遺憾的是,二審法院仍以違反商業會計法,判我5個月,雖然可以易科罰金,但我不接受,商業會計跟我立委職務毫無關係,所以我選擇上訴到底,爲的是要爭取完全的清白。我有信心,司法最終會還我公道

2.我相信府方對這案子必定做了相當程度的瞭解,纔會提名我,謝謝他們信任我的品格操守。

3.我認爲這個官司上帝給我的試煉,讓我親身體會遭遇公平對待的委屈和無奈,將來在面對人民陳情案件時,我會有更多的同理心來了解和處理。

四,關於美麗灣的爭議,長期以來存在許多立場和誤解。我簡單說明如下:

1,美麗灣是一個BOT案,2004簽約,動工,2009我上任時,美麗灣已是既成事實,我必須承擔,依法行政解決問題。監察院糾正的部分都是針對開發前的作爲,並非我任內的決策

2,在環境保護上,我們要求美麗灣做到零排放,而每年環保署針對海岸沙灘水質檢測評鑑,衫原海水浴場都是優良。

3,地方人士和莉桐部落絕大多數都是支持美麗灣營運。他們非常失望美麗灣無法繼續。

4,法院認定環評無效的理由程序理由與環境保護無關,不能就此論斷美麗灣是違法開發。

5,美麗灣的仲裁結果隨時可能出爐,我過去一切的努力都是爲了避免縣政府將承受極大的財政損害,政府和地方雙輸

五,最後我要表達,如果我的提名案不能得到國民黨的祝福,那麼我寧可退出。因爲我之所以接受提名,是希望臺灣的社會可以更和諧,我過去的歷練可以繼續爲國家所用。若不能達成這樣的目的,就失去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