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手握大雕」對民衆猛尻槍 女大生冷眼一招大勝
高雄一名人夫「手握大雕」對民衆猛尻槍,女大生冷眼一招大勝。(中時資料庫)
高雄市一名年約60歲的電工,開車前往橋頭火車站停放後,竟走下車前往月臺正對面的菜園內,脫下下半身褲子,面對月臺,手握「大雕」且不斷搓弄,當時月臺上有大批正趕着上班民衆,見狀紛紛辱罵,其中一名女大生,當場拿起手機錄影存證後報警。警方事後根據車號,逮捕該名電工,並依公然猥褻罪將其函送法辦,法院判處樑男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該名電工在今年6月16日上午8時許,駕駛自己的小客車到橋頭火車站停車場附近停車,並步行進入火車站停車場,故意將短褲及內褲脫下拿在手上,並面向停車場對面之火車站月臺裸露生殖器,而公然爲猥褻行爲。經接獲一名女大生目睹後立刻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該名電工停好車後,又騎摺疊腳踏車來到停車場,脫下短褲及內褲,沿路捧着生殖器,走向停車場旁的菜園,朝着旅客候車的月臺裸露。
當時火車站月臺有不少民衆,見到該名電工竟然手扶大雕對對他們猛「尻槍」,但有一名女大學生見狀,立刻拿手機進行錄影存證,接着報警處理。
警方根據車牌找到涉嫌的電工,但電工辯解,他承認有將短褲及內褲脫下來,是一位當時肚子痛要找地方解放,他手扶着生殖器是正常的尿尿動作。並非有猥褻舉動,但電工的說詞法官不予採信。
法官審理後認爲,電工智識思慮俱屬正常,竟不顧他人之感受,在公共場所公然爲猥褻行爲,損及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但念被告無構成累犯之前科,犯 後已坦承犯行,且犯罪之情節並非嚴重,判他拘役20天,得易科罰機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