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偕小王大稻埕約會 愛女逛街目睹「餵食秀」怒吼:妳爲何在這?

人妻偕小王大稻埕約會,愛女逛街目睹「餵食秀」,怒吼:妳爲何在這?(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人妻與公司前同事外遇,去年聖誕節前夕2人共赴大稻埕約會,途中十指緊扣、相互餵食,結果正好被跟同學一同逛街的女兒目擊,錄下證據後上前質問母親「爲何跟男人在這裡」,正牌丈夫阿彬(化名)得知後怒向妻子提離婚,並向小王提告求償20萬,法官判賠15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阿彬(化名)主張與妻子自2005年結婚,育有2女,去年4月間,妻子與公司前同事似有暖昧情形,遭女兒發現後,母女因而起爭執吵架,他也因此懷疑妻子可能有外遇情事亦發生爭執。

阿彬指控,去年12月10日晚間,女兒至大稻埕碼頭附近吃飯時,巧遇妻子與小王2人單獨出遊,途中2人十指交扣,並不時勾肩,一同至餐廳用餐,當時接近聖誕節,2人互動實與一般情侶無異,且用餐時,更見2人互相餵食,狀態親暱,而小王明知妻子已婚,卻仍毫不避諱於公衆場合親密勾肩、牽手、餵食共餐,且於夜間單獨出遊,2人行爲顯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友誼之互動,讓他大受打擊怒與妻子提離婚,並向小王提告求償20萬元。

法庭審理時,小王辯稱,人妻多次聲稱已離婚,他主觀上認爲對方已無婚姻關係存在,因此無法認定有侵害阿彬配偶權之行爲,請求駁回告訴。

而女兒也到庭證稱,當天與同學在大稻程看到一位男人的手放在母親的肩膀上,走到貨櫃箱2樓座位區吃飯,她偷偷跟上去,看到母親在喂那個男生吃東西,後來用手機錄影,並上前詢問母親,「爲什麼跟這個男人在這裡,而且還有親密接觸」,母親一開始有點逃避問題,還反問爲什麼她也來這裡,到後來才承認有與小王勾肩之事。

女兒也透露,該名男子是母親的同事,以前有看過,也曾跟全家一同出遊、參加路跑,母親帶她去公司聚餐時也有見過。

法官認爲小王與人妻已認識多年,且有與對方家人共同參加活動,不可能不清楚人妻婚姻關係,而2人間關係甚爲親密,彼此互動舉止,已超越普通異性朋友正常交往之程度甚明,顯已侵害阿彬配偶權,因此判小王須賠償給付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