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男來臺少做一件事 千萬臺幣遭沒收

一名日籍男子3年前帶着萬元面額的日元紙鈔共5445張,從日本搭機來臺,他在臺北松山機場遭攔查,因未申報,超額日幣5341萬元遭沒(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日籍男子3年前帶着萬元面額的日元紙鈔共5445張,從日本搭機來臺,他在臺北松山機場遭攔查,因未申報,超額日幣5341萬元遭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規定沒收,他對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提告請求法院撤銷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處分並無違誤,他依現在匯率換算臺幣約1188萬元的日幣全部遭沒收。可上訴。

這名男子在2020年12月25日自日本搭乘全日空航空公司至臺北松山機場入境,逕由綠線(免申報)櫃檯通關,經海關人員攔查,並以X光機檢查時查覺有異,進一步指示其打開行李後,遂於其手提行李內,查獲未以口頭或書面申報之日幣5445萬元。

臺北關人員調查後,在2021年11月11日發還免申報限額等值美元1萬元之日幣104萬元,其餘未申報之超額日幣5341萬元,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處分予以沒入,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北高行政法院認爲,他的配偶爲我國籍國民,且他從2019年到2020年間,經由桃園國際機場及松山機場入境次數多達20次,有頻繁出入國境之經驗,對於攜帶超額外幣入境應向我國海關申報一事,自無諉稱不知之理。

法官認爲他攜帶超額外幣入境,卻未填寫登記表向海關申報,他空言主張,不知道紅線、綠線之區別,未善盡提醒、告知之義務,有違正當法律程序等,要非足取;原處分予以沒入,於法並無違誤,判決駁回他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