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我隱藏於詩—《隱於詩》本事
《隱於詩》書影。(聯合文學出版)
花了二十年終於寫完並出版《臺灣新詩史》後,我便覺得時機已至,該爲自己做點事了。卸下文學史家的利刃與盔甲,回到一個理想的文學讀者位置,此爲其一。掙脫學院圍牆與評論規範,召喚久違之創作衝動,此爲其二。而在解讀者與創作者兩種身分之間,過去的我,未免向前者傾斜太久。未來的我,亟思回到後者隊伍間,並努力尋求抵達中年以後的人生平衡。
我對於詩這一文類,卻從來用不上平衡二字。因爲我對詩,有熱情,有堅持,更有難以改變或移轉的偏愛。明明從學生時期開始,自己最早在報刊上發表的是小說,首度獲獎的作品是散文,我卻始終無法對詩忘情。復又受其海妖般的音聲形貌魅惑,遂願全身心浸淫在詩香世界中,久久不可自拔。讀詩誦詩背詩演詩,文藝青年階段該嘗試的那些,我應該一樣不少。唯獨寫詩,曾長期被我放置在金字塔頂端位置,越是嘗試,越是害怕。
讓我心生恐懼的,不是一首詩寫得好還是不好,抑或寫出來後有沒有知音或伯樂。我擔心的也並非是寫詩的過程,或某首詩究竟寫得夠不夠有機完整。真正能讓吾人感到惶惑不安的,當屬一首詩創作經發表後,其中真實作者(writer)、隱含作者(implied author)、敘述者(narrator)將如何被武斷連結、恣意聯想,最終恐將導致「我」的無處可藏,無路可出,甚至對一切無計可施。
我比誰都要清楚:不,這樣不對。要說不該如此,還是怎能如此?──因爲寫詩曾是我的躲藏,我的出路,是陪伴我從苦悶青少年到憤怒前中年的唯一戰友。埋伏在字裡行間,巧譬隱喻,象徵系統中的詭雷與陷阱,其目的並非爲了傷害任何人,只是在防止好事者的偷窺刺探。別人寫詩的理由,很大部分是爲了展露;我寫詩的理由,絕大部分都是在躲藏。躲藏起自己,更躲藏起一度存在或未曾誕生的他人。當生活極度困頓憤懣,惶惶終日並且找不到出路時,唯有寫詩才是自己的遁逃之途,隱身之術。
今日我更加篤信,相較於小說與散文,寫詩就是在面對真實,書寫現實,曲筆誠實。它不是表演,它抗拒媚俗,像我這樣的一個作者,有時就是需要它當救生筏,作氧氣罩。人生至此已過中場,由不得自己再浪擲耗費。長期身處學院圍牆內,吾人一向持守「小隱隱於學,大隱隱於詩」之信念。回到寫作隊伍,容我隱藏於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