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馬斯克在臺灣發起投票賣股 金管會:不可行

金管會表示,臺股有盤前、盤中及盤後交易,任何訊息若可能影響股價,都必須要非常謹慎,臺灣上市櫃公司的大股東不可能在臉書或社羣媒體上談釋股、執行庫藏股等問題,有些是要經董事會決議,有些要事先申報,否則就有違法的疑慮。

因爲美國參議院民主黨提出擬針對億萬富翁的「未實現收益」,課23.8%的「億萬富翁稅」,因此馬斯克在推特上發起他是否應釋股10%的投票,市價值210億美元,有57.9%的粉絲支持其釋股。

林楚茵則表示,這種大股東釋股卻先在社羣網站上預告、投票,是否是違反證交法155條意圖影響股買的操縱行爲?

黃天牧表示,社羣媒體上的消息是對特定人還是不特定人散佈,仍有爭議,且是否有影響股價,也要依情境來判斷;重要的是大股東若要釋股,依證交法22-2條要事先公告,所以是不是真的要釋股、還是隻是在社羣網站上虛晃一招,金管會會知道、可以判斷。

即馬斯克這種依投票結果決定是否賣股票,在臺灣應有適法性的問題,且臺灣上市櫃公司股東應該不會作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