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佈關於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申請列入清單的企業應於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報系統中提交申請。已列入2023年清單的企業,擬繼續申請進入2024年清單的,須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中第2、3、6、8項。地方工信部門根據企業條件,對企業申報信息進行初核推薦後,於9月15日前將初核通過名單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企業可於10月31日後,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是否列入清單。清單印發後,企業可在當期一併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列入2024年清單的企業,於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3年清單但未列入2024年清單的企業,於2024年10月31日停止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