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延長 高檢署下令檢警調嚴查假訊息、散播疫情案件
因應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至6月14日,臺灣高檢署25日表示,已要求檢警調在這段時間嚴查疫情假訊息、「趴趴走」傳染疫情案件,另指示所屬檢察機關持續維持暫緩開庭、到案執行、人員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防疫措施,並視疫情狀況延長暫停管考。
高檢署表示,高檢署及所屬檢察機關在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持續實施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措施,並基於防疫優先原則,所屬檢察機關可因地制宜考量暫緩或彈性調整開庭、到案執行時間。
對於案件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有開庭需要者,各檢察署就偵查庭內應落實防疫作爲,如增加透明隔板、或安排延伸偵查庭、加裝不同偵查庭之視訊連線等作法,確保防疫安全。
高檢署要求所屬檢察機關在警戒期間內,須與調查局、刑事警察局合作,從嚴從速偵辦散播疫情假訊息、以及有染疫之虞,不遵行防疫規定等刑事案件,以遏止假訊息擴散及疫情傳播。
此外在檢察機關管考方面,高檢署指出,法務部先前已覈准至6月30日止,暫停檢察機關辦案期限之管考。高檢署將持續注意疫情發展,評估實際狀況是否有再延長暫停管考之必要,再行函報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