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碳費應從100元起徵 提醒避免綠色通膨

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中) 記者曾原信/攝影

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昨(20)日表示,臺灣碳權交易所雖然已在去年成立並在12月上線,但目前交易的碳權屬性卻有別於國際主流。對此他提出六大建議,呼籲加速讓碳權交易平臺更開放,「碳費」應從100元開始,避免綠色通膨發生。

三三會昨日舉行3月例會,邀請臺灣碳權交易所總經理田建中以「碳交所功能與展望」爲題發表專題演講。碳交所董事長林修銘出席三三會例會指出,2050淨零碳排已經是國際趨勢,碳交所在去年8月成立,並在12月開始交易,未來碳交所希望可以協助臺灣企業在碳權相關問題上與國際接軌。

林伯豐談話重點 圖/經濟日報提供

碳交所總經理田建中表示,國外減量額度交易項目是由國際認證機構核發的減量額度,即去年上架交易的國際碳權;國內減量額度的交易項目由環境部核發,碳交所也將訂定交易規則並建置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平臺。

林伯豐在會前受訪指出,「碳權應該公開化、合理化」,臺灣明年開徵的「碳費」和全球的做法並不一致,其他國家是採碳交易和碳稅機制,臺灣企業在臺灣交的「碳費」,擔心未來在國際上不被認可,而進口商將進到臺灣的產品,是否也應繳交碳費?這既是公平原則,也攸關臺灣工業競爭力。

針對碳費的標準,林伯豐表示,全世界許多國家在都是先從每噸5美元或10美元開始,最少的也有從2美元開始,因此他提議臺灣應從新臺幣100元開始,再依據各項條件逐步調整。

林伯豐表示,「臺灣碳權交易所」成立,目前交易的碳權屬性卻有別於國際主流。爲利碳權交易所的日後運作,他提出六點建議:一,國際碳權交易平臺應力求透明化並與國際接軌;二,增加國際碳權交易平臺碳權商品的多樣化,應將自然碳匯納入。三,加速設立國內碳權交易平臺,以及國際碳權可以抵減國內碳費的立法進度;四,臺灣企業投資境外減碳與取得碳權後,可以用於企業國內抵換或交易空間。並提高國際認可的自願性市場碳權抵換量。

五,積極推動碳盤查及查驗人才培育,以確保國外碳權專案品質;六,全球只有臺灣實施「碳費」,碳費課徵標準應將CPI納入考量,初期應不超過新臺幣100元,以避免造成綠色通膨。另在臺灣有被課徵碳費的商品,進口相的商品也應課徵碳費,同時檢討貨物稅課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