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驚見機車騎士頭掛塑膠椅 警方:已觸法「這原因」無法舉發

一名機車駕駛竟將塑膠椅子掛在頸部以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一段。(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近日網路瘋傳一段影片,有民衆將影片上傳至「社會事新聞影音」社羣,顯示一名機車駕駛竟將塑膠椅子掛在頸部以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一段,引發熱議,並質疑駕駛是否涉及交通違規。三重警分局接獲媒體詢問後,指出此行爲已違反相關交通法規,但因駕駛身分及違規時間無法確定,暫無法舉發。

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機車附載物品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且必須穩妥固定。而該駕駛以如此危險方式載運物品,已構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可處以新臺幣300至600元罰鍰。然而,由於影片缺乏具體資訊,執法面臨困難。

警方呼籲,機車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不僅是對自身安全的保障,也避免危及他人。該分局強調,將持續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嚴格取締類似違規行爲,維護道路秩序與行車安全。

民衆若目睹類似情形,可主動向警方提供線索,共同營造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