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 名嘴怒了:思覺失調不是護身符!

示意圖爲自強號。(報系資料照)

自強號152車次7月3日晚間行駛至臺鐵嘉義車站疑因乘客票務員發生補票糾紛,鄭姓男乘客情緒激動,在車廂大吼大叫,竟持刀刺傷獲報來處理的鐵路警察李承翰的右腹部,造成李員傷重不幸殉職。(資料照/摘自臉書

去年7月臺鐵自強號發生逃票糾紛,勇警李承翰意外遭鄭姓男子持刀猛刺,導致這名年僅25歲的鐵路警察不幸身亡。不過今(30日)嘉義地院認定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一審判處鄭男無罪。名嘴王瑞德在臉書上痛罵現有司法制度,已成爲患有精神病、思覺失調症嫌犯殺人護身符

李承翰去年在處理逃票糾紛時不幸被聲稱有幻聽幻覺的鄭男持刀刺中腹部,因公殉職。今嘉義地方法院認定嫌犯患有思覺失調症,宣判鄭男無罪,得以50萬元交保。臺鐵局對此深表遺憾,支持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

另一方面,王瑞德今日在臉書上數度重批現有司法制度,根本是盡一切手段來包庇患有精神疾病的殺人犯。他提出質疑,「如果思覺失調的兇手殺死的是法官親人還會這樣判嗎?殺人者只要是精神病患大家都該枉死?司法應該是要爲人民服務纔對!」

鄭男的判決結果出後,王瑞德再指出「臺灣的司法,已經到了不改會死的地步!」並強調「思覺失調精神病不能成爲殺人無罪的護身符!廢除刑法十九條心神喪失犯罪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