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廣東市場監管部門日均處理投訴舉報超8000件!
7月2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上線廣東民聲熱線,迴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頒佈實施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熱點話題。圍繞《實施條例》的落地效果、網絡消費中的霸王條款等問題進行迴應,切實接受社會大衆監督,通過實際行動持續淨化消費環境。
近年來,省市場監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積極開展放心消費行動,加強行風建設,着力營造放心消費環境。據統計,上半年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高效處理了超過149萬件投訴舉報(日均處理超8000件),挽回經濟損失約3.13億元,查處違法案件3.21萬件,罰沒金額總計2.60億元。在全國12315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平臺上累計公示消費投訴信息97萬條,發展消費糾紛在線解決服務企業2438家,有效促進消費糾紛源頭化解。全省消委會新增培育放心消費承諾單位24085家,線下無理由退貨單位3424家,有力提升了消費體驗,充分體現了廣東省在消費者權益保護上的堅定決心與顯著成果。
同時,省市場監管局還牽頭聯合省教育廳、省文旅廳等六部門開展放心消費十大行動,突出十大重點消費領域,以強化監管“小切口”護航放心消費“大民生”(“放心消費十大行動”包括:護苗護老放心購、校外培訓平安消費、放心旅遊、大型遊樂設施放心玩、校園食品安全放心、網絡訂餐安全保障、養老服務放心消費、網絡購物放心消費、秤準量足放心消費、助企促消費宣講等十項行動)。
針對當天上線的問題,省市場監管局表示,消費者在遭遇跨境電商消費糾紛時,享有多種維權途徑,包括和解、調解、行政投訴、仲裁及訴訟等。接下來,省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強對不公平格式合同條款的整治,包括強化監管執法、組織專項治理,併發揮合同評審專家委員會作用,從源頭上治理霸王條款,持續淨化網絡交易環境,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值得關注的是,《實施條例》針對當前網絡消費存在的問題,明確禁止“刷單炒信”“強制搭售”和“大數據殺熟”,嚴格規範“自動續費”,依法保障“無理由退貨”。例如在禁止“刷單炒信”方面,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虛構交易信息、經營數據,不得篡改、僞造、隱匿用戶評價等。在禁止“大數據殺熟”方面,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同時,針對網絡直播的特性和突出問題,《實施條例》細化了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以及直播平臺經營行爲的監管,直播帶貨必須明確“誰在帶貨”“帶誰的貨”。發佈的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和廣告代言人的義務,明確了平臺、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
文|記者 吳珊 通訊員 粵市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