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東減持新規:防範“假離婚”等繞道減持

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5月25日電 (黃盛)證監會在5月24日發佈了《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減持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對不同類型的股東、不同來源的股份、通過不同的交易非交易方式減持做了系統規制。新規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減持管理辦法》要求有效防範繞道減持;要求協議轉讓的受讓方鎖定六個月;明確因離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後各方持續共同遵守減持限制,以防“假離婚”等繞道;明確司法強制執行、質押融資融券違約處置等根據減持方式的不同分別適用相關減持要求;禁止大股東融券賣出或者參與以本公司股票爲標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轉融通出借、限售股股東融券賣出等。

《減持管理辦法》同時對大股東的認定做了安排。比如,雖然自己持股不足5%,但屬於大股東的一致行動人的也要遵守大股東的限制;再如,股東通過各類賬戶持股,甚至有些未登記在其名下的,在判斷大股東身份時要合併計算。另外,如果上市公司披露爲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要求第一大股東遵守相關要求,防止規避減持限制。

另據瞭解,滬深交易所也於5月24日在前期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重點圍繞全面完善減持規則體系、嚴格規範大股東減持行爲、有效防範繞道減持三方面對相關業務指南作出修改完善並正式對外發布。其中,圍繞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滬深交易所整合前期減持業務規則相關內容,對市場反映的突出問題作出針對性規範。

業內人士認爲,減持制度是資本市場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此次減持新規致力於全面完善減持規則體系,有助於嚴格規範大股東減持行爲、有效防範繞道減持、嚴厲打擊各類違規減持,推動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專注經營、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助力資本市場信心回升,增強市場內在穩定性,維護市場交易公平和秩序,更好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減持管理辦法》由規範性文件升級爲規章,制度的穩定性將進一步增強,通過加強對違規減持、繞道減持的打擊力度,可以有效遏制市場中的不規範行爲,這對於規範“關鍵少數”減持行爲、維護二級市場穩定、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證監會表示,將持續強化對股東減持行爲的監管,嚴厲打擊、從嚴懲處違規減持行爲,維護市場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