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銀行2.67億股被凍結

本報記者 郝亞娟 張漫遊 上海 、北京報道

蘭州銀行第三大股東股權凍結風波持續發酵。

日前,蘭州銀行(001227.SZ)發佈公告稱,該行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統查詢,獲悉該行股東華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邦集團”)持有的該行部分股份被司法輪候凍結,本次輪候凍結股份數量約2.67億股。

這是自2024年11月以來蘭州銀行第四次披露股東華邦集團股份被凍結。

《中國經營報》記者針對此事採訪了蘭州銀行,蘭州銀行方面稱,該事件因股東自身債權債務糾紛引起,不會對該行資本充足率、流動性及信貸投放能力產生影響。

股東股權多次被凍結

根據蘭州銀行2024年半年報,華邦集團爲蘭州銀行第三大股東,彼時持股比例爲5.28%,持有股份數約爲3.01億股。

這並不是華邦集團持有的蘭州銀行股份首次被凍結。

蘭州銀行公告顯示,2024年11月28日,華邦集團持有的蘭州銀行3.01億股被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2024年12月13日、18日,華邦集團持有的蘭州銀行3.01億股又被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輪候凍結;2024年12月31日,華邦集團持有的蘭州銀行2.97億股被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司法輪候凍結。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記者:“此次股東股份凍結可能會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因爲可能會引發股東權力變更或股東大會決策困難。如果大股東的股權被凍結,可能會影響其對公司決策的參與和影響力,進而影響公司的治理結構和運營。此外,如果股東的股權變更頻繁,也可能影響公司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蘭州銀行方面告訴記者,華邦控股股份凍結是由其自身債權債務糾紛引起,對該行日常經營管理、公司治理、股東大會決策不會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對該行資本充足率、流動性及信貸投放能力產生影響。“我行已按監管部門要求進行報備,並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後續進展情況,依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近年來,銀行股東股權凍結、質押風險頻發。付建認爲,一些投資者將股權質押作爲一種快速的融資方式,但在市場波動或基本面惡化的情況下,可能導致股權被強制平倉或凍結;另外,一些公司可能存在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控制不嚴等問題,導致股權質押行爲失控,引發風險。

中國銀行研究院銀行業與綜合經營團隊主管邵科亦認爲,首先是股東自身經營出現問題。“銀行股權具有穩定的市場價值和收益預期,通常成爲股東進行質押融資的優質金融資產。當前,我國經濟面臨一定挑戰,部分銀行股東自身財務狀況不佳,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和債務問題,之前質押的銀行股權就會面臨被凍結或拍賣的風險。”

付建分析稱,銀行股東股權凍結、質押風險頻發,也可能是一些銀行存在資本結構不合理、風險管理不力等問題,導致股權質押風險加劇。

“近年來,我國中小銀行的風險問題有所顯現,面臨不良貸款率上升、盈利能力下降、資本充足率下滑等壓力,影響股權的市場價格,相關質押的融資價值隨之降低,可能導致質押融資無法足額償還,引發股權凍結或拍賣風險。”邵科分析稱,近年來,監管加強對銀行股權質押、股東資質等方面的監管,原本存在的不規範行爲被暴露出來,需要整改或採取監管措施,也可能導致部分股東的股權凍結或限制質押。

業內呼籲優化治理結構

邵科建議,未來銀行業對股東管理、資本結構可以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強化股東管理,加強股東資質審查,綜合運用多種手段進行穿透式檢查,主動引入資本實力、信用狀況、經營能力、行業聲譽好的企業作爲股東,並進一步規範股東質押銀行股權等行爲,落實股東的責任與義務。第二,優化資本結構,根據銀行自身情況動態優化股權結構,積極探索優先股、永續債、二級資本債等創新型資本補充工具,形成“制衡合理、多元高效”的結構。第三,完善銀行內部治理,強化股東大會、董事會的監督作用,合理提高獨立董事比例,優化人員素質,強化銀行的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

“銀行應完善股東管理制度,加強股東資質審查和信息披露,避免引入不合適的股東;優化資本結構,合理配置股本和附屬債務,保持適當的資本充足率;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建立完善的質押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質押風險;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及時報告和處置股權質押和凍結風險,確保金融穩定。此外,銀行還應該定期評估和調整股東股權結構,確保其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治理要求。同時,銀行還應該積極開展投資者教育和風險宣傳工作,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付建說。

(編輯:朱紫雲 審覈:何莎莎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