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慘遭2堂哥輪流性侵 法官怒了這樣判

2015年到2017年間,一名少女遭同住的2名堂哥輪流性侵,臺灣高等法院將2名堂哥各處4年7月及5年10月徒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2015年到2017年間,一名少女遭同住的2名堂哥輪流性侵,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將2名堂哥各處4年7月及5年10月徒刑。可上訴。

2名堂哥知悉其父與被害少女之父、少女之姑姑時常因工作之故,晚歸或未返家,而少女之胞兄因就讀夜校及打工,亦多在深夜始會返家,竟分別對少女加以性侵。

一名堂哥在2015年3月至同年6月間少女國二下學期時,到少女臥室內對她性侵,隔年又趁家中無人,違反少女意願強制性交得逞。另一名堂哥在2017年11、12月間對少女性侵。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及高院二審依少女等人之證述及卷內事證,認定2名堂哥確有強制性交犯行,2人否認犯罪,均不可採,各判刑4年7月及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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