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9點檔》帝王飯店失火奪26命 男逃25年後落網遭槍決

1985年發生在臺南市帝王飯店的縱火案,奪走26條人命,犯下該案的陳東榮逃亡將近25年後,在距離法律追訴時效只剩10天時落網。(資料照)

1985年發生在臺南市帝王飯店的縱火案,奪走26條人命,犯下該案的陳東榮逃亡將近25年後,在距離法律追訴時效只剩10天時落網,2012年最高法院認爲他惡性重大,罪無可逭,判處死刑確定,隔年法務部執行槍決,陳東榮燒死26人終在28年後伏法。

本案導因1985年4月1日晚上10點多,鄭姓少年不滿臺南市友愛街帝王飯店地下室餐廳女服務生「婷婷」拒絕見面,竟夥同友人王金定、陳東榮、林志鴻欲砸店報復,但王提議改用火燒,陳、林、鄭於是共同謀議縱火泄憤。

林志鴻開車接應,鄭姓少年買來汽油後,與王金定站在飯店門口把風,由陳東榮進入飯店,將裝汽油的塑膠袋投擲在飯店一樓大廳地下室樓梯口處,使汽油漫流至樓梯下,再以火柴點燃汽油後,4人迅速逃離現場。

1985年發生在臺南市帝王飯店的縱火案,奪走26條人命,犯下該案的陳東榮逃亡將近25年後,在距離法律追訴時效只剩10天時落網。(資料照)

地下室通一樓的樓梯出口及飯店一樓大門處均被火封死,飯店服務人員與住宿旅客無法逃生,造成26名男女死亡,是當時臺灣治安史上最嚴重的縱火殺人命案。

案發後,王金定、林志鴻與鄭姓少年相繼落網,王判處死刑已槍決,林判處無期徒刑、鄭姓少年判15年徒刑,都已服刑期滿出獄,只有當年24歲的陳東榮逃亡被通緝;陳縱火殺人追訴時效即將在2010年3月31日期滿,刑事局在同年3月21日在嘉義民雄將他逮捕歸案。

1985年發生在臺南市帝王飯店的縱火案,奪走26條人命,犯下該案的陳東榮逃亡將近25年後,在距離法律追訴時效只剩10天時落網。(資料照)

陳東榮辯稱自己非縱火提議者,也不是購買汽油之人,他是聽從王金定之命點火,非本案之主犯而是從犯的性質,且他當時才24歲多,年輕識淺,不懂縱火的嚴重性,誤爲朋友打抱不平,致釀巨災,其內心已深感後悔,逃亡期間安分守己,從未再犯任何犯行,請求輕判。

2012年最高法院維持原審判決,認定陳東榮與王金定等人僅因細故,即萌惡念,王金定首謀丟擲汽油縱火,並親以餐巾紙將火柴多支捆綁成束,用爲放火工具,陳男附和犯罪且下手丟擲盛裝汽油之塑膠袋於飯店地下室出入口,釀成慘絕人寰之巨禍,惡性重大,罪無可逭。

最高法院考量同案被告王金定已判處死刑定讞,陳東榮的犯罪情節,較王金定猶過之而無不及,他雖在審理期間表示悔意,但合議庭斟酌再三,認認定他惡性重大,罪無可逭,已求其生而不可得,判處死刑確定,2013年陳東榮遭槍決伏法。

※作者簡介:「社會老大」是一羣資深的媒體記者,經歷許多社會事件、司法新聞採訪,看盡人間繁華,透過「社會9點檔」,帶領新舊閱聽人,回顧當年新聞事件,引以爲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