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9點檔》行竊失風殺女友室友大卸12塊 屍塊丟棄山墓
警方在嫌犯陳嘉興(右圖)棄屍的南山公墓內尋獲裝屍塊的行李袋(左圖)。(資料照)
2001年5月8日晚間,1名聯電黃姓女員工向臺南市警局刑警隊報案,說她的25歲男友陳嘉興殺了她室友,而且分屍棄置荒野,警方一開始以爲她開玩笑,但深入調查後,發現並非兒戲,漏夜展開調查。
警方請黃女打電話約陳男見面,警方事先埋伏,陳男現身,當場被捕,陳坦承殺人分屍。警方9日凌晨在臺南市南區公墓靠近中華南路某釣蝦場後方,找到2袋屍塊,另在火葬場附近找到另袋屍塊,證實黃女的24歲室友蘇鈴珠已遇害。
陳將蘇女支解成12塊,分裝於蘇女的2只旅行袋,因不夠裝,再駕車外出購買1只登山袋,將屍塊及沾有血跡的衣物、兇刀等全數裝入。(資料照)
陳男供稱,2001年5月8日凌晨3時,他在女友租屋處過夜,因睡不着起來看電視,發現蘇女房門口有雙男用的黑布鞋,好奇上前查看,正巧蘇女開門大喊「小偷」,他用手摀住蘇女,將她拉進房間,因蘇女掙扎,就勒住蘇女的脖子,直到她沒有呼吸。
之後他拿着蘇女的鑰匙將門反鎖,回女友房間睡覺,直到凌晨5時,叫女友起牀,說他想回新竹,女友送他到車站搭遊覽車,他上車後隨即下車,趁女友上班後,折返蘇女房間,用剁骨刀分屍。
但法官查出,陳男其實是慣竊,他是因行竊失風殺人。陳2001年3、4月間,利用借住女友住處機會,多次侵入與黃女分租的蘇、林、陳3名女同事房間內,竊得3女身分證、信用卡、汽機車駕照,盜刷2萬餘元,分別購買金飾與加油。
2001年5月,陳食髓知味,再到黃女住處借宿,8日凌晨3時許,陳故技重施,潛入隔鄰的蘇女房間內,正在翻箱倒櫃時,驚醒蘇女,蘇女大聲呼救,陳唯恐被人發現,遂摀住蘇女口鼻,但蘇女竭力掙扎,陳將她勒死。陳爲確定是否死亡,竟再持房內水果刀,猛剌蘇女4刀,有2刀穿入心臟,劫走蘇女皮包現金3200元,反鎖蘇女房間後,佯裝鎮定的回黃女房間。
清晨5時,陳叫醒黃女,謊稱新竹有事,請黃送其至車站搭客運,之後陳返回蘇女房間,將蘇女支解成12塊,分裝於蘇女的2只旅行袋,因不夠裝,再駕車外出購買1只登山袋,將屍塊及沾有血跡的衣物、兇刀等全數裝入,再駕車分批丟棄於南市南山墓火葬場各處,搭乘下午的自強號列車返回新竹。
由於蘇女同事發現其未上班,四處尋找,黃女與陳聯絡時,發現陳語氣有異,一再追問,陳坦承殺害蘇女,黃女要求陳南下投案,警方9日深夜逮捕陳,並連夜起出屍塊,並在陳身上搜出蘇女的身分證與信用卡。
2001年12月13日,臺南地院判處陳死刑,之後陳被判死刑確定。2002年12月9日,臺南高分檢署執行槍決,陳一槍斃命,他臨死前捐出內臟及眼角膜。
※作者簡介:「社會老大」是一羣資深的媒體記者,經歷許多社會事件、司法新聞採訪,看盡人間繁華,透過「社會9點檔」,帶領新舊閱聽人,回顧當年新聞事件,引以爲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