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施壓官員圖利自家公司標工程 北市議員陳重文做公益求輕判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會國民黨三連霸議員陳重文被控利用質詢職權、施壓官員護航自家公司取得臺北市府監視器標案,涉犯圖利等罪嫌,臺北地院今(8日)進行辯論程序,陳提出自己從事公益活動事蹟,自稱還沒做議員就開始幫助弱勢,請求法官從輕量刑,「給我一個自新機會」,法官諭知今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點29分宣判。
▲臺北市議會國民黨三連霸議員陳重文涉犯圖利等罪嫌,8日到臺北地院出庭辯論終結,表示「相信司法會還我清排」。(圖/記者黃哲民攝,下同)
陳重文今在辯論終結最後陳述時,再度強調「我做錯的事,會深自反省、絕不再犯」,他交保時保證會準時出庭,「所以今天早上8點就到法院,講出的話就會做到」,但他絕沒圖利。開完庭被媒體發問時,陳表示「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
陳重文今當庭提出從事公益事蹟,包括菜賤傷農、1顆高麗菜只剩3、4元時,捐出一半月薪收購高麗菜,開放民衆憑3張發票免費換1顆高麗菜,再把發票捐給腦麻協會兌獎,另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同樣捐半薪請志工帶着次氯酸水消毒環境,並免費提供次氯酸水給民衆使用。
陳重文說,他呼應食農教育,安排中輟或單親家庭小孩,到臺北市府出借的農地種草莓與蔬菜,由他提供所需的苗、肥等物,目的是防止小孩學壞,此外,他本身讀的是運動教育,會找學生協助失智、罹患特殊疾病的長輩復健,這些事情是他擔任議員前、還在經商時就持續做。
陳重文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重罪,但承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業務侵佔等罪嫌,他請求法官審酌前述做公益事蹟,「希望從輕量刑,給我一個自新機會」。
▲臺北市議會國民黨三連霸議員陳重文涉犯圖利等罪嫌,臺北地院8日開庭後辯論終結,陳提出過往做公益事蹟求輕判。(圖/記者黃哲民攝)
檢方今論告指出,陳重文本案一方面利用質詢與索取資料等職權,施壓臺北市府社會局,將公立託兒所建置雲端監視系統標案交給臺灣智慧光網公司,另一方面跟監視器業者康立錡合開立錡雲端公司,由臺智光向立錡雲端採購所需監視器,最後利益迴流到陳的身上。
檢方認爲陳重文的舉動就是「門神」,不僅荒謬介紹掛名立錡雲端負責人的康立錡與臺智光高層、社會局官員認識,更插手議價、疑難排解,臺智光高層知他與康的關係、因此屈從,承辦公務員畏懼遭他報復、爲此編列預算建置公託雲端監視系統。
檢方批陳重文假公濟私,使自己出資的公司成爲公家標案的內定廠商、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規定,也確實獲得利益,陳擅自支用立錡雲端財物、一手掌握、自用運用,不必先知會康立錡,卻卸責指稱康男自行投標公家標案藉此撇輕責任,建請合議庭對陳從重量刑。
辯護律師團反駁指出,陳重文是因北市發生私立託兒所虐童事件,和多位市議員提出相同質詢,沒施壓社會局決定建置公託雲端監視系統,更沒促使立錡雲端成爲內定供應商,陳雖全額出資成立公司,但康男是合夥公司的業務實際負責人,是以較優技術與較低價格自行得標,跟陳無關,陳也沒取得合夥公司分配盈餘。
律師團建請合議庭審酌陳重文曾做過種種善行、本案並沒涉犯圖利罪嫌,且陳還須扶養父母與在學的子女,希從輕量刑。陳上週二(10月1日)獲准交保800萬元,結束爲期195天的羈押禁見,但被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並須接受電子監控,檢方提起抗告,高院尚未裁定。
陳重文被控涉嫌圖利案情,背景爲上市公司臺通光電的子公司臺灣智慧光網,2011年與臺北市府簽訂光纖BOT契約,臺智光建置臺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享有25年經營權,營運期間內,臺北市府所屬機關要優先租用臺智光提供的網路服務。
陳重文去年(2023年)4月到6月間,涉利用議員索取資料與提出質詢等職權,插手臺北市府社會局規劃轄下公立託兒所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施壓官員依光纖BOT案架構,委請臺智光公司建置。
接着,陳重文去年7月底全額出資成立立錡雲端公司,隱身幕後找監視設備業者康立錡掛名負責人,並運作立錡公司成爲公託監視系統雲端標案供應商,臺智光因陳重文的緣故,向立錡公司採購本件標案所需硬體設備逾1000萬元,立錡公司卻轉包給康男獨資的維鑛公司履約,「過水」淨賺約3成共321萬餘元,被視爲陳的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