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臺南光電弊案 力暘駁斥:絕無地方政府護航及損害居民權益

臺南地檢署26日偵結起訴力暘能源小二甲禁令解套官商勾結弊案,力暘能源指深表遺憾。(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地檢署26日偵結起訴力暘能源小二甲禁令解套官商勾結弊案,力暘能源除對檢方起訴內容深表遺憾外,還強調,絕沒有地方政府護航、便宜行事損害居民權益的情形,將待收到起訴書後與律師研議後續法律作爲,再向社會大衆說明。

力暘能源表示,臺南五天案件的審查,爲2020年7月31日之前,已取得臺灣電力公司核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聯審查意見書的電場,依法得繼續適用本要點修正生效前相關規定審查完竣。法源依據爲農變條例7之1條但書第二款規定,屬2020年7月31日之前,已取得臺電核發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聯審查意見書,或行政院覈定「2020年太陽光電6.5 GW達標計劃」列管有案的太陽光電專案推動區域,得同意變更使用。

另外,光電案場審查流程,臺南市政府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申請變更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爲公平、公正、公開,同時確保友善環境,成立聯審機制專案,除保留原有的實質審查權,審查委員小組包含能源電力、電子電機、區域計劃、大地工程、環境保育及其他相關專門學識經驗的專家,公開透明,共同提供審查諮詢與意見。

力暘說,該公司依法取得並聯審查意見書辦理送件,卻遭公務員刁難增加法律所沒有的要件,申請過程遭受諸多不合理限制,讓業者無所適從;但人民依法陳情,卻被認爲是共同貪污圖利,該公司會在法院向法官說明澄清。

力暘表示,針對檢方起訴內容深表遺憾,但公司始終秉持合法經營、與地方共榮共好精神,取得的每一筆土地都是與地主或國有地承租人,達成共識後再合法承租,絕沒有地方政府護航、便宜行事損害居民權益的情形。目前尚未收到正式起訴書,不清楚臺南地檢署起訴內容,將待收到起訴書後與律師研議後續法律作爲,再向社會大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