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臺中公園拍照 丟10萬單眼相機 警地毯找遇好心人

郭姓攝影師10日到臺中公園取景拍攝,結束後至一中商圈,卻不慎遺失價值10萬元的單眼相機,郭趕緊到派出所報案,巡佐陳延明與郭一起展開地毯式搜尋,沿途找相機可能遺失的地點,幸好途中巧遇撿到單眼的熱心市民,正巧要送交派出所,也順利讓郭失而復得,感謝警員耐心協助。

第二警分局公園所巡佐陳延明10日備勤時,接到郭姓攝影師報案,當日他在臺中公園取景拍攝,但在一中商圈逛街時,不慎遺失相機,價值約10萬元,也是他賴以維生的生財工具。

巡佐見郭男神色緊張,立刻安撫情緒,協助他回想相機最後的使用地點、經過路線,巡佐接着一邊陪同郭沿路尋找,一邊細心詢問是否在某處短暫停留,或上廁所等細節,就在尋找過程中,巡佐與郭在一中街與精武路口附近,遇到一名好心市民,正攜帶拾獲的相機準備送至派出所。

郭男看到失而復得的相機,如釋重負,露出欣喜的笑容,直說「相機中有許多珍貴的拍攝相片」,若找不回來,將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他也對臺中人的熱心、溫暖,以及警員陪同尋找遺失物的耐心、細心,大爲讚賞。

第二警分局呼籲民衆,民衆外出時應提高警覺,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並妥善保管,切勿隨意置於口袋或未固定的機車座位上,以免遺失或遭宵小覬覦。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像這位好心民衆一樣,秉持拾金不昧的精神,爲社會增添更多溫暖與正能量。

郭姓攝影師10日到臺中公園時,不慎遺失單眼相機,巡佐陳延明陪同尋找時,巧遇拾獲相機的好新市民,正巧要送交派出所失物招領。圖/第二警分局提供

郭姓攝影師10日到臺中公園時,不慎遺失單眼相機,巡佐陳延明陪同尋找時,巧遇拾獲相機的好新市民,正巧要送交派出所失物招領。圖/第二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