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醫柳林瑋強吻女判8月入獄 聲請再審遭駁回確定
曾經參與太陽花運動的社運醫師、沃草創辦人柳林瑋,6年前以紓解壓力爲由,要求女子配合擁抱,卻趁勢扭頭強吻,他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定讞、入獄服刑(本報資料照片)
社運醫師、沃草創辦人柳林瑋,6年前以紓解壓力爲由,要求女子配合擁抱,卻趁勢扭頭強吻,他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定讞、入獄服刑,他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被駁回,他提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柳林瑋2015年間在演講場合結識被害女子,相互加爲臉書社羣網站好友,隔年4月15日他在臉書得知她就讀化學科系休學中,於是透過通訊軟體聯繫,以委託她整理化妝品成分工作爲由邀約見面。
判決指出,2017年4月16日下午3點,柳男開自用小客車搭載她,前往北市建國中學校園內散步閒聊,不久遇到下雨返回車內,柳男竟藉詞經營網路平臺精神緊張、備感壓力,要求她給予擁抱支持,她勉爲配合予以擁抱。
沒想到,柳林瑋竟利用雙方身體貼近且其頭部近在她肩膀處,趁勢強行扭動她頭部,直接親吻女方嘴部約5、6秒後,因遭她推開才停止,違反女子意願對她作出猥褻行爲得逞。去年最高法院將他判囚8月確定。
柳林瑋聲請再審主張,原確定只依被害人一人證述爲直接證據,其餘補強證據爲她自述其被親吻但他未即時否認之對話,但臺灣高等法院認定,除了被害人供述外,尚有病歷資料認定她案發後之精神症狀有惡化現象等補強證據,他聲請再審的理由不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認定,裁定駁回,他提抗告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