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包租代管稅 最多省1.8萬元
包租代管好處多多!內政部今天表示,房東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除每月租金享1萬元所得免稅額外,1萬元以上租金收入還可享60%的抵扣費用額度。以每月收租2萬元來看,所得稅較未加入的房東可省稅近1.8萬元。
內政部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房屋委託包租代管可享所得稅減徵,並依參加社會住宅或一般住宅方案的不同,而享有不同所得稅減徵優惠,因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具有社會公益,故減免額度較高。
依住宅法規定,房東將租賃住宅提供作爲社會住宅,每月租金可享有1萬元所得免稅額,及1萬元以上租金收入60%的抵扣費用額度。
以房東去年全年參加社宅包租代管爲例,月租金2萬元,年租金24萬元,假設所得稅率20%,租金2萬元扣除免稅額1萬元後,其餘1萬元還可扣除60%費用,房東每年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從過去2萬7,360元降至9,600元,可省稅1萬7,760元。
另外,房東若依去年6月27日上路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管理一般租賃住宅,且契約期間達1年以上,每月租金所得也可享有6,000元免稅額,及2萬元以下租金收入53%的抵扣費用額度。
以房東自去年8月起參加一般住宅包租代管,月租金2萬元爲例,5個月租金收入達10萬元,租金2萬元扣除免稅額6,000元后,所剩餘的1萬4,000元還可以扣除53%費用,僅需繳所得稅6,580元,與原先自行出租應納稅額1萬1,400元比較,立即省稅4,820元。
截至今(108)年4月15日止,已有198家包租代管業提供服務,並有3,890名房東將房屋委託社會住宅包租代管。5月1日報稅即將開跑,近日內政部陸續接到房東詢問,5月申報租賃所得減徵方式。
內政部指出,若房東採綜合所得稅網路系統申報者,可於申報「所得種類」欄位勾選租賃所得,「所得格式」欄位勾選「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或「住宅法」第23條規定,即可於系統內填載租賃契約相關資訊;若採書面申報,也可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找到相同欄位。
此外,如房東於出租租賃住宅所支付必要費用較高時,也可參考「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檢具折舊、地價稅與房屋稅、修理費、財產保險費等費用等證明文件,改採列舉方式向轄區國稅局申報,詳細資訊可向轄區國稅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