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CRS缺失 財部列七態樣
財政部指出,未來每年各地區國稅局都會以風險爲基礎,對所轄金融機構進行書面或實地檢查,同時就檢查缺失請受檢機構改善並持續追蹤,且爲使金融機構更瞭解業界整體缺失情形,避免相同問題持續發生,財政部也會於每年檢查後,彙整公佈各區國稅局提報具重要制度面或具普遍性的檢查缺失,提供金融機構自我檢視和精進。
至於罰則部分,只要金融機構並非未盡職調查,目前也訂有免罰與減半罰的「免死條款」。其中金融機構若已致力審查,但仍無法取得屬應申報帳戶的稅籍編號等資訊,或金融機構短漏報件數佔應申報帳戶件數10%以下,且在申報期間屆滿後十日內自動補報,即可免罰。而金融機構短漏報件數超過應申報帳戶件數10%,但在十日內自動補報,或短漏報件數低於10%並在指定期間前自動補報,則可減半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