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看不再需巴氏量表挨批搶工災難 勞動部回應了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明天可能通過,假如該修正案通過,80歲以上失能者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明天可能通過,假如該修正案通過,80歲以上失能者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身心障礙聯盟、臺灣社會福利總盟今天共同聲明批評,該修正案等同「加碼搶工潮」。勞動部表示,不應以年齡畫分免評巴氏量表資格爲各界共識,建請朝野立委凝聚社會共識,以求周延。
該聲明指出,目前80歲以上人口約91萬,扣除4.6萬人住長照機構、27萬人使用長照2.0(居服與日照)、6.5萬人已聘僱外籍看護工;預估修法後將新增53萬健康長者具備「進場搶工」聘僱外籍看工資格,且健康長者的照顧工作,相對更輕鬆;經濟條件較佳者也可能加薪搶人。
勞動部表示,衛福部會同勞動部於去年9月邀請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失智症、家庭照顧者等民間團體及醫療長照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簡化外籍看護申請流程,獲致共識不應以年齡畫分,而以家庭照顧需求,採取多元認定方式,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簡化民衆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程序。
勞動部指出,去年10月13日起實施3類對象適用多元免評資格,包括使用長照服務連續6個月以上、輕度失智症及擴大增加重度呼吸障礙及中度吞嚥障礙等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至14項,多元免評自去年10月起實施至今,已覈准超過2.3萬名80歲以上長者。
勞動部表示,若往後80歲以上長者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民間團體及許多家庭照顧者擔憂,恐使外籍看護照顧上棄重擇輕,中重症家庭加劇面臨移工轉出或怠工等勞資爭議及轉換不成後失聯等情形,恐將嚴重影響中重症家庭聘僱外籍看護權益,許多專家也認爲,免評巴氏量表宜依據被看護者失能情況及照顧需求,不宜單以年齡劃分。
此外,今年7月3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公聽會中,亦有家總、障盟、居服聯盟等與會民間團體及學者認爲,未失能者允聘看護,將成變相幫傭,不利長輩維持健康自主,反而加速失能。
勞動部強調,是否放寬80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者即可免評申請外籍看護,應再審慎討論,並參考專業建議,建請朝野立委凝聚社會共識,以求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