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合同滿10年可補繳價款申請領紅本
觀點網訊:12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有關事項處理辦法》,明確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產權的補繳價款計算規則、辦理條件及流程,以及繼承、結婚離婚權利人變更等內容。該政策將於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購房人簽訂安居型商品房買賣合同滿10年後,可以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補繳價款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本次出臺的政策明確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產權的具體規則。 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產權補繳價款計算公式爲:補繳價款=(原市場價格-原購買價格)×50%-稅費。其中,原市場價格統一按照原購買價格除以70%計算。稅費是指權利人在辦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產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時實際支付的稅費,包括契稅、印花稅、交易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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