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中心城區首張房票發放

本報訊 皮婉婷、全媒體記者章娜攝影報道:1月11日,看着手上的市中心城區房屋徵收安置房票(以下簡稱房票),市民蘭先生十分高興。原來,由於廣州路下穿京九鐵路隧道工程項目(一期)施工需要,蘭先生家的房子近期被徵收了。在房子被徵收後的短短10天內,他就收到了一張房票,可用於購買南昌市範圍內產權明確、合法的新房。

據瞭解,自2023年5月11日起,南昌市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不含南昌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四個中心城區範圍內全面推行國有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房票安置。除原有的現金補償、安置房產權調換兩種外,新增房票補償,市民選擇更加多樣。蘭先生拿到的便是南昌中心城區發放的首張房票,在規定期限內使用最高可獲10%的購房補助。

“對我來說房子是剛需。房子被徵遷後,我和妻子、小孩3人暫時住在父母家。”1月16日,蘭先生接受採訪時告訴記者,他已經看好了新房,簽了合同,大概明年就能住進新家。他還提到,他家被徵收的房子面積爲72平方米,房票總額爲84萬餘元。房票上載明徵收項目名稱、徵收協議編號、房票編號、房票持有人、房票使用人、使用期限、房票總額等信息。

據瞭解,房票使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至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止,最長不超過12個月。房票使用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內無購房意願的,被徵收人也可按未購房結算方式,提前申請兌付房票票面資金及利息。此外,房票不得買賣、抵押、質押、非法套現,一經發現,取消其房票購房資格,追繳已取得利益,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