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價值 非純粹延長壽命

隨時放得下的功課(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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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事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修道的宗旨既然是四大皆空,我空法空。當然身體這個臭皮囊僅是借來用用,也應該空掉,奈何現代醫學雖注重養生,但西方醫學卻極力主張,不惜一切去延長生命。生命的延長有些具個人意義且有品質的(quality of life),也可能是沒品質也無意義的(例如依賴呼吸器、長期住院、多重共病)。生命的價值在於可以創造人類(羣體)的幸福,而不是是純粹延長生物體的壽命,規避討論其正當性。例如極大化的極端就是將當代醫學無法治療的軀體(零下80°C)冰凍起來,以待幾十年,甚至百年再解凍,治療頑疾。說穿了,就是怕死,對軀體的執着。

衆人不尋求超越人生的價值,體會宗教信仰的真諦,只着眼於血肉軀體或慾望的享樂。假若人生不是慾望和享樂,那麼爲何有如此強烈的不接受自然死亡的宿命。任何生命體都會凋亡,都有一定的生命週期,絕對不可能長生不老。然而人類的天性比所有的動物都怕痛、怕老、怕死。所以當前社會中都以此人類所追求的議題大做文章,產品推陳出新,人性的道德、品德卻離大道愈來愈遠。

醫學科技的發展,其實以金錢爲導向,因爲人們怕老怕死,所以生技公司、大藥廠不斷推出抗老、抗死的科技產品,不僅讓衆人拼命勞累賺錢,去購買對生命沒太多意義的東西,徹底被迷惑。西方國家對於二十一世紀癌症末期病人活好一年有品質的生命代價,以標籤價格ICER值爲公定藥物經濟效益的參考。目前世界頂尖的醫師都爲大藥廠代言,許多產品尤其爲癌症的治療,絕大多數都是無法治癒疾病,只能延長生命。這並不是延長五年、十年,而是隻延長三、四個月,在統計學上就可以稱爲突破性有療效的新藥。經過計算,假若延長一年生命,是國民生產毛額GDP的二到三倍是合理的。那麼臺灣人民二○一九年平均GDP是二萬五千美元,所以一種藥品,(不包含其它搭配的基本醫療)五萬到七.五萬美元,也就是死前多活一年的一種新藥物二百二十萬臺幣是合理的代價。這是先進國家計價的遊戲規則,不是開發中國家負擔得起的。

若病人多活二年才死,單一種新藥就耗費五百萬新臺幣,但尚未加入其它費用,如抗生素、呼吸器、加護病房、輪血、幹細胞移植等以及其它病房費和人事費用。請問這種財政負擔只注重將死者(多數是老年)平均壽命延長,但拖垮年輕人的財務,試想因爲健保,無效醫療或次無效醫療(因爲健保免部份分擔)所耗費的財政是否擠壓了全國人民的社會福利。

這最大的原因就是生命無價,人人平等,不去討論那些新科技,天文數字價格的新藥,或是那些治療是我們所不需要的。這些錢,多半落入西方大藥廠手裡或股票持有者,國內的醫界或西藥界所得其實也只是過程中的蠅頭小利。

古人對生死看得比較淡,因爲醫藥不發達,容易樂天知命,現代醫藥發達,連器官都可以移植,基因可以抑制或重新編輯,所以人體這個臭皮囊,就成爲醫藥科技的商品,舊房子需要重新裝潢,臭皮囊也需要醫學美容的打點、改造,定期身體檢查、維護。生物科技成爲最賺錢的事業之一。(五之一;摘自《隨時放得下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