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設備抓噪音車 2025年達306套

北市取締高噪音車輛,聲音照相器可開罰1800至3600元。(北市環保局提供/張薷臺北傳真)

近來許多民衆反映噪音問題,截至今年8月爲止,環境部因而購置127聲音照相設備、開罰7000件,立委關心聲音照相設備進度,環境部部長薛富盛表示,將於2025年完成購置306套設備。

而依《噪音管制法》規定,使用未經許可排氣管爲妨害他人安寧,立委認不合理,應「抓吵不抓改」,官員表示,將優先針對發生噪音的車輛,也修改相關規定,改管後應登錄至車籍系統,若未登錄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預計年底完成。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邀環境部報告2024年施政計劃及收支預算案。

立委莊競程表示,環境部2021年啓用聲音照相執法,地方對此需求仍大。北市自2021年起設置聲音照相系統取締噪音車輛,至今年已設置20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並搭配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機動執法。經統計,2021年至今年8月底共取締開罰噪音車2533件。

莊競程提及,半數以上縣市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特定時段或地點使用未經許可排氣管爲妨害他人安寧,還有5個縣市把任意變更排氣管爲妨害安寧行爲,違反可處3000至3萬元罰鍰,但亟使改裝聲音變小也依《噪音管制法》開罰?甚至還有使用經民衆使用經認證的改管,檢舉後要再驗車嗎?

立法委員洪孟楷也說,民怨之首爲「噪音」,很多縣市推出「靜城專案」,就算合格改排氣管,遭檢舉就要去驗排氣管,但重點應爲「抓吵不抓改」。

環境部大氣司司長蔡孟裕說,目前已與地方政府協調,優先針對發生噪音的車輛,而不是看到改管,就通知他受檢,目前也修正相關規定,未來改管後應登錄至車籍系統,縱使使用合格的排氣管,若未登錄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預計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