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質能源推動永續發展 展現ESG精神

生質能源具有可再生性、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等效應,符合ESG當中Environment環境保護。(圖片來源/pexels)

臺灣推動2050淨零碳排,並以展綠、增氣、減煤、非核之潔淨能源爲發展方向,其中發展生質能源,不僅符合ESG永續經營的理念,更能將生質物資源化與能源化,減少環境公害。

生質能屬於再生能源項目之一,生質料源則會因不同的生產流程,產生不同生質燃料;目前透過技術轉換爲能源的方式可概分爲,接燃燒技術、物理前處理技術、熱轉換技術以及化學/生物轉換技術。

生質能被認爲是投資成本相對較低、轉換時程較短的選項,同時也是減量溫室氣體重要一環;目前臺灣生質能發電燃料主要爲沼氣、都市有機垃圾(廢棄物發電)等兩大類。

其中,垃圾掩埋場產生的沼氣包含甲烷,有自燃的風險,因此需興建通氣孔,將其由深處排放到大氣當中;然而甲烷的溫室效應能力比二氧化碳高數十倍之多,若未妥善處理,將加劇環境影響。

因此,利用垃圾掩埋場產生的沼氣進行發電,不僅能夠降低環境損害,還有助節約能源,達到環境永續目標。

目前臺灣已經建立多個沼氣發電設施,其中較大規模的設施位於臺北市的山豬窟和福德坑、臺中市的文山,以及高雄市的西青埔4處垃圾掩埋場;而這些場址通常是在填滿後,經過數十年的等待後才被重新開發成沼氣電廠。

根據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顯示,國內規劃擴大生質能使用,結合國內資源循環利用與進口等方式穩定料源,並研發先進生質能源技術;規劃 2050 年前瞻能源設置裝置量達 8~14GW。

不過,根據經濟部能源局資料,2022年再生能源發電種類佔比生質能僅有(0.05%)。專家指出,沼氣發電的成本仍相對較高,儘管技術持續發展、沼氣發電設置回收年限可縮短至5年以內;然而,除了發電獎勵帶來的誘因,運營商仍須發展周邊附加價值,如汽電共生應用、觀光、周邊居民感受等等,才能夠讓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