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減碳誘因 農業部自然碳匯雙平臺啓動

碳費制度2025年上路,各部會鼓勵創造碳匯的同時,國發會更明確給予定位,強調我國碳費制度是經濟誘因,不是財政工具。環境部19日於國發會第125次委員會議上,就「我國碳定價推動現況及展望」提出報告,國發會主委劉鏡清表示,碳費制度上路後,第一階段碳費徵收對象約281家企業,不包含營建業、住商部門及交通運輸部門等直接影響民生物價的對象,未來將配合擴大盤查登錄對象,分階段調降碳費起徵門檻。政府也會針對受影響的企業先行輔導,降低企業衝擊。

國發會指出,碳定價制度爲驅動我國產業淨零轉型之重要關鍵,碳費系以減量爲目標,如收費對象均能提出自主減量計劃,推估2030年可減少約37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量,有助於我國達成國家自定貢獻(NDC)。

但林業保育署表示,環境部並未納入自然人申請自願減量專案,實際上國內私有林或國有租地造林絕大部分由個別林農經營,因此林業保育署建置「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專案媒合平臺」,鼓勵企業以公私協力方式投入自然碳匯及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