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核三除役 不利減碳供電(葉宗洸)
1984年7月27日開始商轉的臺灣核能三廠一號機,於27日屆滿40年而依法停止運轉,剩下的二號機也將於2025年5月17日停機。(報系資料照)
位於屏東恆春的核三廠1號機,因執照屆期,歷經40年運轉後於27日午夜停機,正式進入除役階段。政府執意非核的後座力不小,僅就核三1號機停轉來看,立即反映出來的影響有三項,一是發電成本上升,二是排碳量增加,三是進一步加大供電不足的壓力。
首先,核三1號機1年可發75億度的無碳基載電力,每度電的發電成本僅1.13元(今年6月),相較同期臺電每度3.12元的平均發購電成本,足足便宜2元。該機組持續運轉的話,每年可幫臺電賺進150億元。取代的基載電力若從民營火力電廠購入,每度成本爲3.47元,每年額外增加的支出將超過26億元。
經濟部長郭智輝已表示,臺電營運必須自負盈虧,政府往後不再撥補經費。但現行「棄核就火」的能源政策,卻是將臺電財務持續推向難以彌補的虧損大坑。國營事業出現嚴重損益失衡時,不是簡單地賠錢了事即可,最終仍必須由全民承擔;如果國庫稅收不再挹注,臺電便只剩調整電價一途。殘酷的現實是,不論是稅收撥補或電價調漲,倒楣的始終都是辛苦的納稅人。
其次,政府早已宣示,爲協助遏止全球性的「氣候緊急」,努力達成2050淨零碳排已是國家目標。賴總統更於上月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除自任召集人,並邀請支持續用核電的童子賢、李遠哲、簡又新分別擔任副召集人及顧問,顯見賴政府確實意識到無碳電力的重要性。然而,如同核一、二廠機組停轉後的結果,核三機組除役後的電力缺口,同樣只能依賴火力發電填補,進一步提升總排碳量之餘,更重重打臉淨零碳排的國家目標。
第三,在日前公佈的《112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經濟部強調未來5年的「年度」夜間備用容量率均可維持在8%以上;沒想到,近1個月便已出現3次以上低於該數值的「即時」夜間備轉容量率,最低僅5%不到。眼前現實是,夜間供電不斷吃緊幾已成今夏常態,裝置容量95.1萬瓩的核三1號機一旦停轉,夜間備轉容量率將立即減少3%,停電風險隨之大增。
面對供電吃緊,臺電解方相當有限,在新機組商轉不及的情況下,僅剩鼓勵產業與民間減少尖峰時段用電的「需量反應」措施可採行。臺電先前提出「智慧節電」方案即是一例,規畫2萬戶參與,透過遠端控制冷氣開關,一般用戶每天少用4度電,可獲總計40元的獎勵金。據此估算,每年節電量近3000萬度,僅爲年總髮電量的萬分之一,但每年的額外支出卻將近3億元。新措施的節電效益不彰,徒增臺電營運成本。
核三除役不利於未來的減碳與供電穩定,更遑論臺電的虧損抑減,如此矛盾至極的能源政策,賴政府還要繼續嗎?(作者爲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