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全面禁菸」放寬?國健署:擬酒吧、夜店可設吸菸室

▲「室內全面禁菸」放寬?國健署研議特定場所可設吸菸室。(示意圖董氏基金會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國健署於今年1/5公佈《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將全面刪除室內吸菸室、電子煙全面納管,更要將「酒吧夜店雪茄館」列全面禁菸。國健署副署長遊麗惠今(16)日指出,目前修法公告結束,也做了跨部會討論,希望5月底前送進行政院。另外,針對室內全面禁菸也有望放寬,遊麗惠表示,有在研議針對特定場所可設吸菸室。

遊麗惠說明,在公告期間有收到各方意見,也有進行意見討論,昨(15)日更與警政署財稅部、法務部等部會做討論,目前討論上都沒有執法等相關爭議,且本次修法仍以保護兒少遠離菸害爲主要目的

▲國健署副署長遊麗惠。(圖/記者趙於婷攝)

《菸害防制法》自從民國86年上路,等了近10年纔等到修法!國健署署長王英偉指出,此次修法重點包含「全面管禁電子煙、禁制加味煙、擴大禁菸場所(如酒吧、夜店、雪茄館)、煙品警示圖文增至85%(採素面包裝)、增訂法律醫療扶助制度、禁止煙商具名贊助以及免稅煙品應課徵煙捐」。

菸害防制組副組長羅素英指出,其中素面包裝因涉及商標法、免稅煙品課徵煙捐涉及關稅法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法等因素,送到行政院的版本會刪除這兩項修法,日後會在做進一步討論。

但遊麗惠指出,目前除了仍將電子煙納管,針對室內全面禁菸的部分,還再進一步研議這一波新的室內禁菸場所(如夜店、雪茄館)是否可設吸菸室。她也坦言,目前修法後上路仍無確切時間表,還是希望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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