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衣物掛燙機 新北市抽查15件7件不合格

新北市法制局今天表示,與經濟發展局網購抽查15件衣物掛燙機,發現4件未依規定貼商品檢驗標識,也沒合格商品標示,3件缺完整商品標示,近半商品標示不合格。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發佈新聞稿,2023年1月1日起,衣物掛燙機列爲應施檢驗商品,商品要完成檢驗程序並貼商品檢驗標識,這次查覈4件本體或包裝外盒沒有商品檢驗標識,有逃避檢驗情形。

法制局指出,已請業者下架違規商品,正待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查證,若查證確實爲逃檢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開罰業者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法制局表示,7件商品未符合商品標示法及相關規定,如未標示商品名稱及型號、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商品原產地、規格、使用方法等,經發局已發函新北市業者限期改正,外縣市業者違規案件則移請外縣市政府輔導業者限期改正。

法制局表示,商品標示如同商品身分證,資訊應完整標示,協助消費者瞭解商品,消費者在選購商品前應檢視商品標示,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