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在出賣臺灣的國安

(圖/摘自臺積電TSMC Linkedi)

雖然是在意料之中,但沒想到來得如此之快,臺積電創辦人張忠謀日前證實該公司在美國設廠的第二期計劃將切入3奈米制程,第一階段是當前臺積電已達量產的最先進5奈米制程。

美國的計謀是先押着臺積電去設5奈米廠,接着得寸進尺,要求進入3奈米制程,然後第三階段決戰2奈米,取臺積電而代之。過往張忠謀始終在抱怨美國的生產成本太高,那麼,臺積電爲何還要去投資設廠?

美國將先進半導體視爲經濟與國安攸關的策略性項目,難道臺灣就不是?有人說,臺積電第一期廠5奈米制程是爲了配合賽靈思公司等包括戰鬥機軍用晶片的需要,但軍用晶片數量只是戔戔之數,爲了養活這重大投資案,分掉的不就是臺灣的產能、削弱臺灣的競爭力?

爲了防堵大陸半導體的進一步發展,美國對大陸公佈新的出口管制,將所謂的先進製程定義爲16/14奈米以下,5奈米、3奈米不就是領先好幾代的最尖端製程,爲何還有官員在爲臺積電美國第二階段3奈米制程擦脂抹粉,宣稱屆時臺灣已進入2奈米制程?技術的推進誰敢保證?爲了國安,美國壓迫臺積電前往設廠,臺積電無法抗拒;相對地,臺灣把最重要的國安支柱移往美國,甚至帶走臺灣的供應鏈,請問:是誰在出賣臺灣的國安?

對大陸全面管制出口必須其他國家配合,美國鴨霸地採用「外國直接產品規則」(FDPR)拖盟友下海,包括外國企業,凡是使用到美國的技術、軟體、設備等生產的晶片、設備等均不準出口到大陸。比照FDPR的設計,美國的軍用裝備使用了臺灣生產技術的晶片,臺灣難道不能要求美國銷售該等戰機、飛彈給我方?臺灣真的軟弱到手中握有談判籌碼,卻只會卑躬屈膝?12月6日臺積電美國廠設備進廠典禮,我政府官員還能擠得出笑容嗎?

日本爲了推進先進晶片製造,經產省11月宣佈由豐田汽車、索尼集團、電裝公司等8家企業共同成立Rapidus新公司,以「Beyond 2 Nano」次世代運算邏輯半導體制造技術爲目標,計劃2027年完成建廠生產、2030年前後投入代工領域。顯示未來2奈米競爭將是比現今3奈米更激烈的局面,但我們的政府呢?

日前行政院會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會後新聞稿充分暴露出官員的無知和信口開河。依修正草案規定,符合嚴苛條件的極少數企業其研發費用可享受25%、設備5%的所得稅抵減,號稱是史上最高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卻不知2002年1月實施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研發及人才培訓支出可抵減35%、設備抵減5~20%,纔是歷史最高,且無附加嚴苛條件的限制。

最可笑的是,把《產創條例》修正草案當成「臺版晶片法案」的人,根本不懂美國《晶片法案》的內容。除了稅方面的獎勵,美國《晶片法案》最大的一筆錢是用於補助先進晶片廠投資,此外,還包括對研發和人才培訓的支持。在研究發展補助方面,最主要的是要成立國家半導體技術中心(NSTC)和國家先進封裝製造計劃(NAPMP)兩個機構,強化美國的研發生態體系,目標就是要取臺灣半導體而代之。

而臺灣呢?臺灣的研究機構在哪裡?臺灣最重要的產業技術研究機構工業技術研究院早就被政府晾在一邊了。在半導體技術推進到摩爾定律的接近極限,技術創新的突破迫切需要跨領域技術的整合,突破美國的鎖喉是國安的關鍵,工研院必須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如果政府只會歡送「護國神山」外移美國,什麼事都不會、也不做,這與出賣國安有何差別?(作者爲前經建會主委、前經濟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