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管制藥用酒精出口 確保國內供應無虞

▲ 本次管制產品是領有藥品許可證藥用酒精與乾洗手,與一般民衆日常購買的產品不同。(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李瑞瑾臺北報導

經濟部國貿局公告,自今(1)日起限制藥用酒精與乾洗手出口,出口須經衛福部同意。

經濟部國貿局公告指出,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9年4月24日FDA藥字第1091404043號函,公告自109年5月1日起CCC2208.90.10.00-5「未變性乙醇,其酒精強度容積計低於80%者」、「消毒成品」等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523」,並列入「海關協助查覈輸出貨品表」。

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組科長博文指出,管制對象是針對「領有藥品許可證的藥用酒精與乾洗手」,舉例說明,就是醫院用於手術前的消毒酒精,乾洗手也是醫療用的乾洗手。

楊博文強調,這與一般民衆在市面上所購買的乾洗手與酒精不同,因此此項出口限制並不會影響一般民衆;一般日常用酒精與乾洗手的出口規範,則回到一般民用航空的限制規定。

楊博文指出,本次管制並非全面限制出口,而是需要事前審覈出口的目的用途,如有必要用途(例如有外交目的、捐贈友邦等)纔會同意,主要是出口之前要知道有這產品會出口。

楊博文表示,此項限制的目的是爲確保醫療用酒精供應無虞國際上因爲防疫行動,酒精原料的需求可能會越來越多,而醫療用酒精與日用酒精原料也有些許不同,需要較高規格,爲避免國內資源短缺,因此決定做出此項限制,限制何時結束則要視疫情發展狀況而定。

另外,楊博文也指出,目前臺灣藥用酒精的需求與供應皆穩定,沒有短缺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