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氮氨廢水排放 電路板製造、皮革業者被環境部納管
放水流標準修正4大重點。圖/環境部提供
爲維護水體品質與推動污染物減量及管制,環境部27日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增訂或加嚴氨氮、磷、銅及自由有效餘氯4大項目管制,包括增列電路板製造、製革業者、醫院等爲納管對項,預期事業廢水氨氮管制總量管可提升至92%、加嚴金錶、電鍍等事業及科學園區銅管制限值等。
環境部說明,放流水標準自2011年起,增訂晶圓製造及半導體制造業等13類對象氨氮管制以來,已有污染削減成效,但包括製革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屠宰業、肉品市場以及醫院、醫事機構等廢水氨氮排放總量仍相對較高,有納入管制需要,故增訂放流水標準氨氮管制。
磷物質管制部分,參考國外管制情形,及考量分業別高濃度磷廢水排放對水體影響,環境部將針對磷排放濃度較高且具循環使用潛勢的晶圓製造及半導體制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科學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對象,增訂其放流水標準總磷管制。
此外,爲提升水體品質及促使業者能推動銅的資源化,此次修正也將加嚴科學工業園區、工業區、石油化學專業區放流水標準銅管制限值。醫院與醫事機構等自由有效餘氯排放限值,將不得超過2 mg/L,但爲因應傳染病防治或特殊衛生清潔消毒需求,可不適用本標準。
環境部強調,此次修正是因應國際管制趨嚴、國內事業廢水調查結果、水體水質影響等面項予以訂定,並給予充分緩衝期改善。此外,環境部正推動廢水處理新技術研發及推廣,對於有意願採行資源化及低碳化等技術且符合資格者,亦可提出示範案場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