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爲民喉舌爭取餐飲內用 臺中市27日起「限制性開放」

中市餐飲27日起「限制性開放」內用,市長盧秀燕強調,須遵守中央地方防疫規範。(臺中市政府提供)

經發局長張峰源強調,違反中央最新規定,室內容留人數上限50人者,處以6萬至30萬元罰緩。(臺中市政府提供)

雙北、桃園、高雄、臺南相繼宣佈27日降二級警戒後,餐廳將開放內用。經臺中市議員謝志忠等24日爲民喉舌,市長盧秀燕繼另5都後,宣佈臺中市27日起「限制性開放」內用,業者須落實中央及地方防疫指引,包括容留數、實聯制、桌與桌間距大於1.5公尺、同桌設隔板或梅花座等,市府並將加強稽查。

臺中市原是6都中,唯一尚未表態是否開放餐廳內用的直轄市。業者紛紛敲碗要求開放,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黃守達等爲民請命說,中央宣佈全臺7/27起至8/9日防疫降至二級警戒,全臺23個縣市幾乎都已做出決策;只剩臺中市與宜蘭市尚未公佈餐廳是否開放。

盧秀燕24日舉行臺中市疫情指揮中心線上記者會說,臺中是全國第二大城要同步思考防疫安全、中部七縣市區域聯防及經濟問題;經跨局處討論後,要求餐飲內用須落實中央規範,如加裝隔板、實聯制、維持社交距離等,也要求業者增加落實市府規範。

盧秀燕指出,包含餐廳應於明顯處張貼「容留人數」、相關餐飲人員務必要落實防疫規範與管理措施,市府將加強稽查,如業者無法遵守中央、地方的防疫規範,須改爲外帶或外送。

經發局長張峰源說,臺中餐飲自27日起開放內用,夜市、市場、百貨、賣場及其他場域附屬內之美食業一併開放;另夜市、市場及百貨賣場及其他場域設置的社交距離,宣導員務必加強宣導管理,市府也將加強稽查,遵循中央到地方的防疫規範。

張峰源強調,如查獲未落實實聯制,未落實體溫量測者及每人最小2.25平方公尺社交面積者,將依法裁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另違反中央最新規定,室內容留人數上限50人者,處以6萬至30萬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