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分流新制遭反彈 家屬不願轉日照、拒收事件頻傳

臺灣社區式長期照顧策略聯盟認爲,長照服務應根據失能程度提供不同照顧場域和服務,日照中心同樣很重要。(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灣失智症人口超過37萬人,衛福部明年起,將實施輕中重度分流,讓中度失智且失能者,從失智據點轉換至日照中心。昨日(25)臺灣失智症協會指出,有7成失智家庭不願轉到日照中心,且常遭拒收,反對政府實施新制;臺灣社區式長期照顧策略聯盟今日(26)澄清,日照中心並沒有拒收情形,反倒失智據點接近飽和,應實施分流制度,讓照護服務根據失能程度提供不同照顧場域和服務。

衛福部長照司明年起,強化分流機制,要求將CDR評估爲中度(2 分)以上中重度失智個案,且長照需要等級第4至8級者,由地方衛生局輔導轉銜,從失智據點轉至日照中心等長照服務系統,讓輕度失智者有更多機會進入失智據點。

臺灣社區式長期照顧策略聯盟理事長黎世宏同意,長照應根據老人或身障者失能程度不同,提供不一樣的照顧場域及服務,因此日照中心在失智症照護中,同樣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然而,昨日臺灣失智症協會聲明,反對衛福部新制,要求暫緩,並指出有7成失智家庭不願轉到日照中心;且失智者在尋求日照中心時,也常遭遇因「額滿」被拒絕的狀況,有個案曾遭日照中心以人力不足爲由,拒絕收案。

對此黎世宏澄清,臺灣目前日照中心接近1100家,各地設置普及率的確有待努力,但服務過程中,混合式日照中心均可服務失智症長輩,且CDR 2分是全國日照中心服務失智症長輩的最大宗,全國平均使用率不到75%,日照中心爲增加收入,不可能發生「拒收情形」;反倒各縣市失智據點多數飽和,新發掘個案,不容易進入據點接受服務。

失智據點與失智共照中心政策自2017年實施至今,各縣市目前有118個共照中心及538失智據點,失智據點定位爲「初級預防服務」,在硬體、照顧人力比及人員專業部分未有過多規範,進行半日或全日型的免費服務或安全看視,服務對象主要以極輕度(CDR0.5 分)或輕度失智個案爲主。

當個案失智狀態日漸退化,建議至社區型的日照中心接受照顧爲佳,因日照中心屬於「居家生活延續」,藉由空間、專業管理人員擬定照顧計劃、跨職種專業團隊介入、各種活動的設計安排與帶領等生活照顧,延緩老人的失智與失能,讓長輩維持自立生活,並減輕照顧者負荷。

黎世宏表示,失智據點轉型十分重要,失智據點若能轉型爲日間照顧中心,並依照日照中心相關設置標準完成環境與人力的配置,讓服務對象即使失智、失能程度加重,也無需離開熟悉的場域,有助於維持服務連續性,並減少對患者和家屬的衝擊;也呼籲政府重視社區型日照中心在長照體系的角色,提升日照中心普及率、加強資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