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通知書才知妻外遇生子 她竟怪尪抖內色情直播主

臺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控訴妻子小美(化名)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阿勇(化名)私通並生下一女,導致他精神飽受折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控訴妻子小美(化名)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阿勇(化名)私通並生下一女,導致他精神飽受折磨。阿德不甘受辱,憤而提告,要求兩名被告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經法院審理,最終判決小美與阿勇二人應共同賠償阿德30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2019年4月結婚,2023年5月協議離婚。然而,小美於婚姻存續期間與阿勇發生不正當關係,並於同年10月誕下一名女嬰。阿德直到收到戶籍謄本變更通知書及法院判決結果,才得知這段不倫關係的存在,內心極度痛苦,遂依法提告,要求精神賠償100萬。

針對指控,小美與阿勇反駁稱,根據民法相關規定,配偶權與婚姻幸福並非侵權行爲法保障的權益。小美更指出,阿德曾在婚姻期間多次儲值色情網站近750元美金、抖內色情直播主、傳送不雅照片予色情直播主並與其有鹹溼煽情對話等情,認爲他亦有破壞婚姻之責,應共同承擔過失。

然而,法院認定,阿德提告的核心在於小美的不忠行爲,這已嚴重侵害了他基於婚姻關係所應享有的身分法益。至於阿德儲值色情網站的指控,法院認爲小美與阿勇雙方未能提出足夠證據支持,無法認定兩者行爲存在相當因果關係。

法院參酌雙方經濟條件後指出,阿德月收入約4至6萬元,從事Uber司機;小美月收入2萬8千元,現爲育嬰留職停薪;阿勇從事保全工作,月收入約4萬5千至5萬元。考量兩被告行爲對阿德的精神傷害,判定賠償30萬元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