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近8億元 陸工商銀行前副行長張紅力被判死緩
陸工商銀行前副行長張紅力收賄近8億元判死緩。(杭州中院)
微信公衆號「杭州中院」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9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工商銀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收賄1.77億餘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7.965億元)案,依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張紅力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判決指出,2011年至2022年,張紅力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上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7億餘元。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張紅力的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張紅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鑑於張紅力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公開簡歷顯示,張紅力1965年1月生於黑龍江哈爾濱,曾在外企和外資銀行工作多年,擔任過美國惠普公司總部財務經理、英國施羅德國際商人銀行董事兼中國業務主管、美國高盛公司亞洲執行董事兼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德意志銀行(中國)董事長等職。
2010年,張紅力擔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據媒體報導,張紅力是首個外資銀行高管通過招聘直接出任四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副行長職務的人。
2018年7月,在8年合約期滿後,張紅力辭職。工行當時發佈公告稱,張紅力是因家庭原因提交辭呈。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年11月4日通報,張紅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4年5月9日,張紅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張紅力官迷心竅,結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搞迷信活動,閱看存在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無償使用管理服務對象私人飛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組織公款宴請,公款旅遊;違背組織原則,徇私錄用調整幹部,騙取博士學位;違規收受禮品,借用管理服務對象住房,違規使用公車、報銷個人費用,離職後違規任職;毫無紀法底線,利用公權力設租尋租,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