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國際碳交易8.8萬噸 金額2500萬

臺灣碳交所22日啓動國際碳權交易平臺,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碳權交易所董事長林修銘(前右起)主持、環境部長薛富盛、國發會主委龔明鑫、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經濟部長王美花等首長出席。(郭吉銓攝)

碳交所國際碳權交易平臺22日正式啓動,碳交所董事長林修銘表示,首批交易8萬8520噸,交易金額大約80萬美元(約新臺幣2500萬元),至於國內碳權交易平臺,預計明年下半年上線。

碳交所表示,國際碳權交易平臺首批上架7個碳權專案,專案類型包括潔淨水源、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和沼氣發電,專案案場位於亞洲、非洲和南美洲,賣方則是瑞士、英國、新加坡和臺灣仲介等。平臺啓動首日交易順利進行,共計有27家企業參與,包含金控子公司的話,有8萬8520噸,每公噸價格在3.9到12美元間,總共交易金額80多萬美元。

碳交所表示,今天的交易情形超過原本預期,後續還會視原來的交易情況上架新商品,雖不像首批這麼大量,但是也並非一個一個上,大概會集數個一起上架,目前企業需求熱絡,對於有需求的企業來說「先搶先贏」。不過對於企業購買,碳交所會去看信託帳戶金額是否足夠,確保買賣雙方交易安全,和避免胖手指事件。

國際碳權交易平臺有3大特色,首先是以美元計價,接軌國際;其次是信託帳戶進行交易,保障買賣雙方交易安全;以及運用虛擬帳戶、法人統編及交易類型,採取標準化交易作業「子帳戶」架構設計,確保物流、金流。

林修銘表示,這批國際碳權可以滿足企業碳中和、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以及供應鏈要求等三大需求。例如金控公司除了ESG外,未來要發「碳中和卡」也可以透過買來的碳權來運用。

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以國外的經驗來看,韓國一開始大家惜售,碳權大家買不到,需要金融協助才讓碳交易活絡,所以碳交易一定要先有,沒有第一步就不知道後續如何改善。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則表示,碳交易平臺啓動,是提供臺灣中小企業購買碳權機會,否則到國外購買手續成本高。日前財政部函令解釋,對於國際碳權如果無法提供帳簿,按淨利10%課徵營所稅,稅率爲20%。財政部昨天再表示,購買的企業,10年內都可以以進項稅額扣抵營業稅,但僅限於營業之用,不可以用於抵員工酬勞或者是個人,像是董事長的公務車碳排就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