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足養家!搬運工鋌而走險當「取簿手」 做2天就被逮

頭份警分局查獲黃姓取簿手,因收入不足養家鋌而走險。(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頭份警分局查獲黃姓取簿手,扣獲現金、存摺等贓證物。(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44歲的黃姓男子從事搬運工作,因薪資不夠養孩子,竟鋌而走險根據報載廣告應徵取包裹工作,每件可獲酬勞300元。頭份警分局接獲檢舉指稱有人前往頭份市信東路某便利商店領取可疑包裹,警方循線前往埋守,發現黃某出面領取包裹,經請黃打開查看,赫然發現竟是詐騙集團騙來的存摺等物件,隨將黃逮捕帶回偵詢後依送辦。

頭份警分局26日接獲他轄通報,有詐騙包裹寄到頭份市信東路某便利商店,頭份派出所副所長解建雄、警員李昀聲、陳亮宇、呂鎮宇立即前往查緝,當場查獲欲領取包裹的黃姓男子,並起獲包裹4件、現金、金融卡、手機等證物,警方隨將黃某帶回偵辦。

經查黃某從事搬運工,因薪資不高又有小孩要養,入不敷出,日前在報章廣告看見應徵取包裹工作,每件可獲利新臺幣300元,故鋌而走險。黃某表示,從事這工作僅2天,共領取12個包裹即被抓,至今也沒領到薪水,對自己的行爲感到後悔。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頭份派出所同仁接獲通報能迅速反應查獲取簿手,起獲相關贓證物,避免這些帳戶、金融卡成爲詐騙之用,讓更多民衆受害,同仁工作認真積極之表現殊值嘉許。在此也呼籲民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高報酬、高獲利、不勞而獲的事往往背後都是有詐,不可輕易相信,甚至淪爲詐騙集團之幫兇,到時錢沒賺到還吃上官司將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