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投資不動產 採羣組化管理

壽險業近年投資不動產金額變化

金融監理新模式。金管會16日公佈,將預告「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明訂保險公司投資不動產是否合規的監理方式,將採「羣組化管理」,即法規發佈前已投資,且已連續五年(60個月)符合即時運用且有收益的不動產,將以羣組方式認定,達成平均出租率60%、平均投資報酬率達基準利率加5碼(現爲2.095%)即可,不用逐棟達標。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強調此措施並非「放寬」,而是讓保險公司不必因單筆不動產「短期」因市場波動未達標,就要逐筆申請改善或寬限措施,可節省業者申請時間跟行政流程,但保險公司仍是要逐筆管理不動產標的,且不動產投報率門檻原本有基準利率(二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現爲0.845%)加碼2碼(1碼是0.25個百分點)、3碼及5碼,用羣組管理後,是以最高標準加5碼作平均門檻。

法規將預告30天,預計第四季上路,影響所及是未來壽險公司不必因單一地區單筆大樓的突發狀況,短期內出租率或報酬率未達標,就要向金管會申請專案寬限,否則就會被罰鍰,會比較好管理,增加業者管理效率與彈性。

張玉𪸩亦表示,到7月底共有16家壽險公司投資有不動產,金額共1.35兆元,佔壽險資金的4.59%。

保險局這次公佈的辦法,是將現行「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及相關法令「升級」,從函令變成辦法,是提高管理的法律位階。

新辦法有三大重點,一是強化管理,統整現行不動產各規範,要求保險業建立內控制度,訂定投資不動產處理程序,並經董(理)事會通過。

第二是爲兼顧不動產監理目的及簡化管理作業,增訂以「羣組整體認定」的規範。2009年實施不動產管理原則後,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多能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因此增訂新辦法發佈日前已取得且開始利用,並已連續五年符合規定的不動產,將納入羣組整體認定範圍。

張玉𪸩表示,辦法上路前已符合法規的不動產,是一律納入羣組整體管理,不是由業者自行選擇哪些要納入羣組。

第三是現有不動產至少持有五年以上、依取得時間收益率是基準利率加2~5碼等都納入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