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產業可放寬工時 立委籲應正面表列
另外,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提案,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國民黨立委張育美連署要求勞動部,于振興重建期間,適用勞基法第32條第4項以及勞基法第40條之行業別,應予以限縮範圍、採取正面表列行業,並審覈事業單位之申請,其申請時間以3個月爲限,保障勞工的工作權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交通部、經濟部等部會針對「面對疫情發展,政府補助平臺業者及交通運輸業者時,應確保接觸民衆頻繁的外送員及交通運輸從業員工健康安全」專案報告。
邱顯智質疑,到底是什麼樣的行業到要犧牲勞工的國定假日、例假日、特休假?勞基法是最低標準,到底有什麼理由需要打開這個工時限制?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舉例,如果是泡麪、罐頭工廠,會因爲民衆搶購而有趕工增產的需求。
但邱顯智指出,應該要回歸法令,因爲現在可以用的工時規定有很多,可以利用彈性工時,沒有必要一定要動到7休1、84條之一、或是動到勞工的每日工時上限、國定假日與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