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條例擬延至明年6月底 婦團籲「給我有薪照顧假」
紓困條例擬延至明年6月底 婦團籲「給我有薪照顧假」(高市教育局提供)
立法院即將審議紓困條例、紓困預算的施行期間是否延長至明年6月底,而近日疫情升溫,多所學校及幼兒園停課,育兒家長不得不請無薪的「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但都是要育兒家長自行承受經濟損失,婦女新知基金會呼籲應給勞工有薪照顧假。
勞動部長許銘春部長答覆,勞工請「防疫照顧假」,因爲不可歸責於僱主,所以不能強制僱主要給薪,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爲,家長因爲配合防疫停課而不得不請假在家照顧小孩,勞動部認爲不可歸責於僱主,那是要歸責於勞工嗎?
婦女新知基金會建議,政府應按日提供「防疫照顧假」期間薪資補貼,津貼金額以前一年度全體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平均投保薪資來計算,每日津貼約爲1138元;自營作業者若有家庭照顧需求,政府應提供與受僱者一視同仁的補償效果;應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使所有受僱者不分軍公教、勞工,都可享有每年14天給薪的「家庭照顧假」;子女0到8歲的家長應享有彈性的「親職假」,可用「小時」或「日」爲單位來依需求請假。
國民黨立院黨團上週五4月22日提出紓困條例修正草案,內容重點即與民間訴求一致:要求政府提供「防疫照顧假」期間的薪資補貼,津貼金額以前一年度全體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平均投保薪資來計算,朝野各黨立委也多有提出類似的法案,可見這早已形成跨黨派的共識,行政院爲何遲遲不予處理?
政府知道已有衆多女性受到疫情影響而失業或減少收入,去年政府推出的紓困政策僅針對一般勞工,但政府迄今仍未有檢討修正,並未針對女性、非典型就業者提出特殊的協助措施,躺在立法院的紓困條例、紓困預算內容仍未正視弱勢女性、非典型就業者處境,未能具備政策上的性別及人權之敏感度,婦女新知呼籲朝野各黨立委應要求紓困條例、紓困預算檢討修正,納入協助弱勢女性、非典型就業者之相關措施,而非讓紓困條例之延長案草草過關了事,疫情下種種民間疾苦,要請政府及社會一起分擔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