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男屎在滾「爬鷹架找廁所」被當賊 Google地圖救了他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去年7月間騎車去找朋友,途中因爲肚子痛,情急之下攀爬工地鷹架進去找廁所,沒想到卻被當成另一起案件的竊賊。桃園地院法官認爲,從Google地圖看來,阿強進入的工地與遭竊公司中間相隔11棟透天厝,他要如何跨越這些房子侵入公司行竊,顯然有疑點,加上事發現場採無相關跡證,最終裁定阿強無罪。

▲阿強因爲肚子痛,爬鷹架進入工地找廁所,卻被當成另一起案件的竊賊。(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被指控在去年7月11日晚間11時許,透過不祥方式侵入桃園某公司3樓辦公室,一路從3樓偷到2樓,得手現金4萬400元,因而被檢方依逾越門扇竊盜罪嫌起訴。

阿強辯稱,事發當日他是到附近找朋友,臨時肚子痛,看到旁邊工地有鷹架,就爬進去找廁所,工地距離遭竊公司至少有2、300公尺遠,而且公司是在路口,工地在巷子後面,中間相隔多棟高低不一的建築物,他根本不可能行竊。

在監視器錄影畫面中,事發當日確實有一名身穿短袖上衣、長褲、夾腳拖、戴帽子的不明人士侵入該公司,並持手電筒翻找辦公室內的物品。而阿強當日穿着條紋上衣、長褲、夾腳拖、戴口罩,但沒有戴帽子,身上還揹着一個黑色斜揹包,裝扮上有些許差異。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阿強有變裝行竊的可能,加上事發現場的鞋印跡證無相關型別可供比對,錢包、辦公桌也沒有采到指紋,不能因爲阿強與行竊之人打扮相似,就認定他是竊賊。

此外,法官表示,經比對Google地圖的街景圖,阿強進入的工地與遭竊公司中間相隔11棟透天厝,這11棟房子高低不一,監視器也沒有拍到事發當下有人經過防火巷,阿強要如何爬過這些房子進入公司行竊,顯然有疑點,既然事證有疑,又沒有明確證據可以證明阿強行竊,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