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刀砍死人 判刑14年
陳姓男子遭嗆「看三小」,竟怒持雙刀當街砍人致死。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14年,出獄後強制監護5年。民事部分需賠償死者雙親610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陳姓男子遭鄰居友人嗆「看三小」,竟怒持雙刀當街砍殺致死,辯護律師以「思覺失調症」爲由爭取免刑,但高雄地院研判陳男案發時未喪失辨識行爲能力,仍依殺人罪判14年,出獄後強制監護5年。民事部分需賠償死者雙親610萬元,可上訴。
47歲陳男罹患思覺失調症20多年,平時仰賴母親照顧。2020年10月29日下午,在住家附近與李姓男子口角。當時陳男疑似看了李男一眼,李男怒嗆「看三小」還罵三字經。一旁的里民當時極力勸阻李男不要和陳男一般見識,李男母親也出面制止衝突。
「你等我,我要回去拿刀!」失去理智的陳男最後衝回家,從廚房內抓了1把水果刀和1把生魚片刀,回到現場朝李男一陣亂刺。李男一度以安全帽格擋,但頭頸、胸、背、手腳等部位仍連中10刀,送醫急救不治。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辯護律師以精神疾病犯案幫他爭取免刑,但法官發現,陳男案發後懂得藏兇器,還一度躲避追緝。面對警詢時不發一語,且無證據證明他有幻聽、幻覺等情形,認爲陳男行兇時沒喪失行爲能力。
法官認爲,陳男與窮兇極惡之徒有別,有再教育社會化可能,最後依殺人罪判其14年。法官認爲,若無一定約束力,可能造成陳男再度認知或解讀錯誤衝動而再鑄下大錯,命其出獄後仍須強制監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