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稅改革效果逐步顯現

來源:經濟日報

2024年12月1日起,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根據《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水資源稅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次申報繳納。按月申報的企業,需要在每月1日至15日期間申報繳納水資源稅。記者近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瞭解到,經過前期的充分準備,水資源稅首個申報期平穩有序,企業普遍反映良好,水資源稅改革效應逐步顯現。

據瞭解,爲確保改革試點平穩有序實施,各地稅務部門提早準備,在辦稅服務廳設立專人專崗專窗,爲企業提供水資源稅政策諮詢、申報表填寫輔導、流程引導等服務。同時在線上線下多渠道宣傳政策,輔導企業通過電子稅務局等辦理申報業務。青海、黑龍江、大連等地稅務部門組織稅務幹部提前走訪城鎮公共供水、火力發電等重點企業,着重從費改稅後水資源稅申報的計稅依據、稅額標準、稅收優惠等方面,對企業進行輔導。

水資源稅改革後,徵收單位由原來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變爲稅務部門。在前期水資源稅徵管準備工作中,各地稅務部門與水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工作配合機制,實現數據共享交互,在電子稅務局中實現取水許可證、取水量等相關信息的預填和稅款的自動計算,大大減少企業稅源採集和納稅申報時的手動輸入工作量,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辦稅便利度。

吉林省長白縣清源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會計劉靜說,之前繳納水資源費時,她需要每個月給水利部門報數,等水利部門計算出費用後,再通過銀行轉賬。這次申報,通過電子稅務局直接計算出結果,只需確認過後再繳納即可。

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表示,水資源稅徵管模式爲“稅務徵管、水利協作、自主申報、信息共享”。稅務部門作爲水資源稅的徵收部門,負責履行徵管職責,確保依法徵收和稅款及時足額入庫。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水資源稅徵管的重要協作部門,向納稅人出具審查意見,發佈節約用水達到先進定額的納稅人名單,覈定特殊情形下納稅人的取用水量等。兩部門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水資源稅改革平穩有序進行。

水資源稅改革後,多數企業正常生產用水成本並未因改革而增加,但節約用水的意識和動力持續增強。以湖南省衡陽市近尾洲水電廠爲例,該廠財務人員張蓓雯介紹,以往該廠每年繳納的水資源費在70萬元左右,今年1月申報的水資源稅爲5.8萬元。按照這個額度計算,全年整體稅負不會有多少變化。“從長遠看,如果我們把水輪機的工作始終控制在高效運行區間,水資源利用效率將提高,稅負還能低一些。如何節約用水,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張蓓雯說。

按照規定,水資源稅改革後,對用水效率達到國家用水定額先進值的相關納稅人,減徵水資源稅。同時,對洗車、洗浴、高爾夫球場、滑雪場等特種行業取用水,從高確定稅額。“水資源稅改革,從制度設計上來講,不會增加最終端居民和企業正常生活生產用水負擔。”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樊勇表示,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可以有效運用稅收槓桿調節企業用水方式,鼓勵企業通過節水改造和技術創新提高用水效率。(經濟日報記者 董碧娟)